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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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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先云先生、童朋方先生、付磊先生,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柏寿先生、总经理傅强先生、财务总监李涛先生及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陈仁龙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⑴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⑵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SDIC TAIKANG TRUST Co., LTD.

  ⑶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⑷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7层、8层

  邮政编码:100034

  ⑸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dictktrust.com.cn

  ⑹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com.cn

  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彬1

  联系电话:010-88006600

  传真:010-88006622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com.cn

  ⑻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⑼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7层

  ⑽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茅台大厦28层

  ⑾ 公司聘请的常年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注1:2016年1月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调整,免去王彬同志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李涛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拟任人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目前李涛同志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2.2 组织结构

  ■

  图2.2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表3.1

  ■

  注:①2015年12月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东的议案》,同意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5%股权无偿划转至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该股权变更事项目前已报送监管部门审批。

  ②2016年2月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

  3.4高级管理人员

  ■

  3.5公司员工

  ■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依托股东优势资源,坚持“规模适当、业绩优良、风险可控、发展健康”的发展思路,紧贴市场、锐意创新、控制风险、提升品牌,打造实业投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三大业务板块,走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中高速发展和中高端转型,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建成国内精品信托公司,成为稳健卓越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值得信赖的财富管理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注:在资产分布中,其他资产包括货币资金2,785.75万元,应收款项2,201.22万元,公司投资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等309,706.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4,035.18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3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有利因素

  (1)供给侧改革的启动,带来了不良资产处置、企业并购与资本运作、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的业务机会;经济增长向新动能转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形成了新兴产业投资、小微金融、消费金融等新的业务领域;基建投资托底、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带来了政信领域与房地产领域的结构化机会;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直接融资等举措,扩大了证券业务的市场空间;一带一路战略、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为海外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方向。

  (2)监管政策不断完善,《信托公司条例》与《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行业评级将全面推行,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增值能力成为关键的评价要素,引导信托公司夯实基础、科学健康发展。

  (3)业务转型已经成为信托行业共识,围绕实业投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三个主流方向,形成了层次丰富、模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行业生态。

  4.3.2 不利因素

  (1)从宏观经济来看,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大宗商品和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产泡沫破裂,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银行不良资产率持续攀升,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深化、竞争激烈。

  (2)从行业环境来看,信托项目风险逐步暴露,行业风险资产规模有所提升,传统业务亟待优化升级,转型发展迫在眉睫。

  (3)从市场格局来看,信托公司竞争激烈、分化明显,领先公司与落后公司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资产收益率持续下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形成较大挑战。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1)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向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设有信托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项委员会,专项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聘任经营层,依法行使经营权。为严格固有财产与信托业务的分类管理及科学决策,公司设立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和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分别对固有业务、信托业务进行决策。

  公司设立投资管理总部、资产管理总部、信托业务总部、创新业务总部、金融市场业务总部、上海业务总部、深圳业务总部、财富管理总部等业务部门,以及综合管理部、研究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资产运营总部等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确定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公司主要从业人员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规定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构筑完整的内控管理架构。“三道防线”的内控管理架构的构成如下:

  “第一道防线”为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点进行识别、自我检查和实施关键控制程序;

  “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独立的日常监控与管理;

  “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部门对各部门的业务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独立的稽核与检查。

  (2)内控文化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法规范经营,科学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信托当事人和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司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遵循监管机构的各项法规政策,为受益人的最大合法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良的信托服务,并使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公司倡导“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企业文化精神。

  公司的内控管理理念反映了公司的核心价值,影响企业文化,并指导业务操作。它融会在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通过员工的日常操作与管理活动体现出来。

  公司加强内控文化建设,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培训,培育每个员工的内控文化理念,通过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公司内控文化和内控环境,影响并提高公司所有员工的风险意识。公司要求每个员工都承担内控管理的责任,在各自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主动识别、管理和防范风险,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内控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的实现。

  公司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内部控制优先,稳健审慎经营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竞争与规范、效益与风险、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摒弃片面追求效益、忽视所面临风险的倾向,以获得长期发展的持久动力。

  4.4.2内部控制措施

  根据监管要求,结合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需求,公司及时补充、修订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从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稽核审计、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维度健全内控体系,制定了多项重要管理制度、一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定、业务操作指引等,以满足监管政策、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的要求。

  在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公司采取流程化控制的模式,及时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通过流程管理明确业务开展程序,控制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员,促使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更为科学合理。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持续优化和改进,进一步提升业务决策和运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有效控制了公司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1)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后评价

  公司通过对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和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后评价。公司努力探索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内部控制进行科学评价和后评价。

  2015年,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该手册是公司实施、执行内部控制的具体规范,要求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手册》发布后,公司举办了内部控制实施专题培训,增强了员工对内控体系系统性和全面性的认知,有助于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持续开展。本年度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情况良好,业务运作稳健高效,内部控制成效显著。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内部组织架构及管理要求的变化,持续更新完善内控手册。

  (2)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

  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稽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稽核审计。

  通过各部门自查和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内控执行情况,以及稽核审计部门审查各部门的执行结果,对于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管辖权限层层上报,经有权管辖的相应层级决定后开展整改。公司各个管理层次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内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的变化,分析对现有业务的影响,及时更新公司内控制度以适应监管要求;针对开展新业务面临的风险点,及时补充内控制度,达到覆盖新增风险点的目的。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状况

  4.5.1.1信用风险状况

  (1)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盈利情况较差,行业风险事件频发,项目信用风险加大。公司通过谨慎选择交易对手、预设充足的风控措施和违约罚则,降低项目的出险概率。同时,持续跟踪交易对手动态,动态评估抵/质押价值,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风险处置化解能力。

  (2)2015年度期初应收款项667万元,期末应收款项2201万元。

  (3)2015年度公司固有财产未发放贷款。

  (4)2015年度运用信托资金发放贷款的主动管理业务,均未发生信用风险,未发生因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

  (5)2015年度为公司信托项目提供托管、经纪服务的机构,均持续经营,运作良好,未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公司解散等对信托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6)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固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关准备。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15年末,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基金等证券投资余额91,256万元,占公司固有财产的18%。这些投资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因此具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收益波动风险。

  4.5.1.3操作风险状况

  2015年,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经营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操作流程、细化岗位职责、加强关键节点监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4.5.1.4其他风险状况

  2015年,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政策及策略

  4.5.2.1信用风险管理

  (1)公司将信用风险管理的重点由项目审查环节,向前延伸至项目筛选,向后延伸至项目兑付,不断深化项目选择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加强事前评估和判断、加强事中管理和控制,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

  (2)为加强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2015年公司制定、修订多项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定、业务操作指引、优化业务流程,不断完善信用风险管控体系。

  (3)公司选择声誉良好、资产质量好、资信等级高的交易对手,根据对资金安全性的要求和融资方的实际情况设置担保措施:对于抵押担保,公司按照产权清晰、管理方便、价值变动较小的原则评审确定,按照合理的方法对抵押品进行估值确认,综合考虑未来变现价值等因素后具体确定;对于保证担保,公司综合评审保证人的经济实力、信誉后确定。

  (4)公司通过监管资金账户、监管项目公司印章、提前归集资金等多种控制手段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5)公司为信托项目选择经营稳健的托管银行、经纪商和投资管理人,并与上述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规定了由其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5.2.2市场风险管理

  (1)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结构,关注资产类别和行业配置,严控个股投资比例,有效降低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2)对于证券市场的投资,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对市场风险的监控作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及时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重点关注有止损点、预警点设置的信托产品,以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的变化。

  (3)公司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动态跟踪,实时根据市场状况对抵押/质押物进行合理估值,并根据情况要求合作方增加抵/质押物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有效管理融资类项目的市场风险。

  4.5.2.3操作风险管理

  (1)公司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以防范操作风险。通过流程培训、持续督导、风险提示等形式,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结合问责机制,力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公司要求业务人员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以及公司业务流程的规定操作,履行受托人职责,防范操作风险。

  (2)对由于托管银行和经纪商因操作风险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与其签订的协议向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3)公司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风险教育,不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将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深入到各个业务环节,把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节点。

  4.5.2.4其他风险管理

  (1)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增强政策敏感度,拓宽发展思路,积极防范合规风险。

  (2)公司运作与既定战略方向一致,组织架构合理,管理职责分工明晰,人力资源培训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控制管理风险。

  (3)公司聘请专业法律机构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协助控制法律风险。

  (4)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稽核审计部对主要业务过程的各种风险进行监督。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1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2-2资产负债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3-1利润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3-2利润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2015年7月1日,公司根据国投财会[2015]127号文件关于印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手册》的通知,将运输工具折旧年限由8年改为5年。除此之外,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无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5年,公司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创新。在资格申请方面,完成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申请的前期工作,待监管部门审批。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公司联合招财宝、360金融、快钱等机构实现了业务合作。在艺术品信托方面,公司发行的“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保利4号集合信托产品”顺利结束,投资收益可观,在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公司净资本为400,662.68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175,244.47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1,739.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7,465.90万元,增幅为120.53%。实现净利润109,171.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8,217.78万元,增幅为114.26%。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10,917.13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679.47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9,751.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9,281.68万元,增幅为110.95%。实现净利润129,556.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185.87万元,增幅为104.44%。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10,917.13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4,522.22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引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家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前,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95.45%、4.55%。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2.50%;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2.98%;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0%;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50%;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2%。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

  根据2015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钱蒙、祝要斌、王文俊、李俊喜、傅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在拟任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阎维杰、曹三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拟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选举叶柏寿、崔宏琴、鲍红雨、段国圣、谭祖愈、祁广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先云、童朋方、付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2015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李文新、姚肇欣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议选举曲刚、霍焱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确认汪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15年3月17日,北京银监局核准了叶柏寿、崔宏琴、鲍红雨、段国圣、谭祖愈、祁广亚6人董事任职资格,张先云、童朋方、付磊3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钱蒙、祝要斌、王文俊、李俊喜、傅强不再履行董事职责。阎维杰、曹三明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祝要斌、王文俊、李俊喜、傅强、阎维杰、曹三明进行了离任审计,并向北京银监局报告。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叶柏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段国圣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6月30日,北京银监局核准了叶柏寿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京银监复〔2015〕414号)及段国圣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任职资格(京银监复〔2015〕415号),钱蒙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钱蒙进行了离任审计,并向北京银监局报告。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仲和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仲和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张仲和同志不再担任公司首席风险控制官。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张仲和首席风险控制官进行了离任审计并报告北京银监局。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桂进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桂进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5月12日,北京银监局核准刘桂进副总经理任职资格(京银监复〔2015〕274号)。

  2015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陆俊同志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同意免去陆俊同志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由稽核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报北京银监局备案。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15年末,公司未决诉讼案件2件,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未决诉讼案件1件,涉案时间为2012年8月,涉案金额700万元,起诉人为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鹏公司)收购了对沈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开发总公司(简称经济总公司)的本金为700万元的债权后,以经济总公司未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由,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起诉了经济总公司的7家股东中的6家,要求这6家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诉的6家股东以我公司为经济总公司股东之一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我公司为第三人。法院已同意追加,并通知我公司出庭应诉,后我公司被确定追加为被告之一。后该案移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2014年4月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所有被告连带偿还700万元。我公司于2014年5月初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15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了本案,至今尚未作出判决。

  由于我公司于2005年已将持有的经济总公司股权转让给沈阳弘泰,且该股权所占经济总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不足5%,所以我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8.4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本年度未对公司进行现场及专项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调整股权结构及变更名称等的公告于2015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B27版发布。

  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于2015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B1版发布。

  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于2015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B39版发布。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年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3月15日发布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6]第720488号、第720489号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因违法、违规给公司和客户财产造成损失的问题。

  10、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15年,公司认真遵守《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荣获“中国最具潜力信托公司奖”、“年度值得托付财富管理机构”、 “信托行业年度评选风险管理奖”等多个奖项。

  作为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公司秉承“为客户、为股东、为员工、为社会”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与上海真爱梦想基金会合作,通过公益信托支援巫山县金坪小学建设梦想教室,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并通过志愿者活动、基金会校长培训计划、爱心捐助等活动实现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全方位、立体化的深度参与。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工作,高度注重风险管控,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审慎管理信托资产,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年度内所有到期项目均实现正常兑付,存续项目运转良好,为客户投资理财的安全性、稳定性提供了必要保障。公司通过创建国投财富APP客户端,健全客户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持续完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全年未发生客户投诉举报事件。公司重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关心员工成长。公司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反洗钱、治理商业贿赂和案件防控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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