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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35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商品代肉鸡及鸡肉产品,其中鸡肉产品主要以分割冻鸡肉产品的形式销售。 2、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已形成涵盖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肉鸡屠宰与加工的完整产业链模式。该模式有效确保了各个环节的生产供应,提高了经营效率,并能从饲料生产到鸡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确保了公司产品的品质与安全。 (1)父母代种鸡经营模式 公司父母代肉种雏鸡全部直接向父母代肉种雏鸡生产企业采购,采购的父母代肉种雏鸡在公司育雏场和种鸡场育雏、育成、产蛋、孵化出商品代雏鸡,公司种鸡场所产种蛋不对外销售,全部由公司孵化场孵化,孵化出的商品代雏鸡供公司自养场及合作养殖场自用。 (2)商品鸡养殖模式 公司商品代肉鸡养殖业务由自有养殖场和合作养殖场两类养殖基地实施。公司自有养殖场和合作养殖场出栏商品代肉鸡大部分供应仙坛食品,经屠宰加工形成鸡肉产品对外销售,剩余的少部分商品代肉鸡主要通过个人中间商或由公司直接销售给其他屠宰加工企业。 公司合作养殖场采取“九统一”管理下的“公司+自养场+农场”合作养殖模式,即统一选址布局;统一规划建设标准;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商品代雏鸡;统一供应药品;统一回收出栏商品代肉鸡;统一物流管理;统一防疫、标准化养殖管理;统一全方位检测。公司将合作养殖场统一纳入公司的流程化管理,使之成为公司一体化经营产业链中的养殖基地。 该模式下,公司与合作养殖户签订委托饲养合同,合作养殖户根据公司的选址及建设要求建设养殖场。公司向合作养殖户提供商品代雏鸡、饲料、疫苗、药品,并拥有该等物资及出栏商品代肉鸡的所有权。公司按照预先设定的商品代雏鸡、饲料、疫苗、药品、商品代肉鸡的流程结算价格及其他市场因素计算应支付给合作养殖户的养殖费。 公司设置的商品代肉鸡流程结算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从而确保了公司对出栏商品代肉鸡的有效回收,保障了公司肉鸡生产销售、屠宰加工计划的有效执行。同时,合作养殖户按照最高存栏量向公司交付10元/羽的养殖风险抵押金,以确保公司商品代肉鸡的回收。 (3)饲料的经营模式 公司饲料厂购进饲料原料进行加工,种鸡与商品代肉鸡正常养殖所需饲料由公司自主研制配方、自主生产,成品饲料全部供应给公司自养场和合作养殖场。 (4)鸡肉产品的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自有养殖场和合作养殖场育成的合格商品成鸡,大部分由仙坛食品进行屠宰、加工制成冻品鸡肉产品,冻品鸡肉产品通过经销商或直接销往终端客户 (二)行业发展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畜牧业(A03)。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以“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商品代”的多元肉鸡代次繁育体系为基础,逐级杂交,最终繁育出食用性能优良的商品代肉鸡,经屠宰加工形成鸡肉产品。肉鸡养殖及屠宰加工行业产业链具体情况如下: ■ 由于白羽肉鸡体型大、生长发育快、饲料转化率高、适应性强、肉用性能优良,成为我国规模化肉鸡生产的主要鸡种。公司养殖及销售的均为白羽肉鸡及其鸡肉产品。 在白羽肉鸡养殖及屠宰加工产业链中,曾祖代肉种鸡的品种及其繁育、孵化技术全部由国外育种公司控制。国内祖代肉种鸡养殖企业从国外引进祖代肉种雏鸡繁育出父母代肉种雏鸡进行销售。 经过多年专注于白羽肉鸡养殖与屠宰加工行业的经验积累,公司业务环节已涵盖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等多个生产环节,实现了从种鸡养殖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和全产业链环节覆盖,提升了食品安全可追溯的整体综合竞争力。 2、肉鸡养殖加工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与季节性 (1)行业的周期性 肉鸡养殖及屠宰加工行业受供求关系影响,存在一定周期性,如图所示: ■ 小规模肉鸡养殖户一般仅依据现有市场行情进行判断,易受市场趋势的影响。在小规模肉鸡养殖户占饲养群体的主要部分、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的市场结构背景下,行业周期性波动较为明显。截至2008年,全国年出栏1万只以上规模的商品代肉鸡养殖场出栏总数已占全国规模养殖场总数的72.7%,可见我国肉鸡养殖群体已趋于中大型养殖规模。未来随着肉鸡养殖规模化程度的提高,行业周期性表现将趋于平缓。 (2)行业的区域性 肉鸡养殖及屠宰加工行业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区域性,不同区域所经营的品种存在差异。其中,商品代肉鸡的养殖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北、江苏、辽宁、河南等地,这是由该区域接近饲料农产品原料产区、拥有较多规模化肉鸡代次养殖场以及适宜养殖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决定的。商品代肉鸡的主要养殖区域也是鸡肉产品的主要生产区域,其中,山东、江苏地区的鸡肉产品主要供应东北、华北及东部沿海地区。 (3)行业的季节性 家庭散养模式下,不同季节温度、湿度等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对商品代肉鸡的生长、父母代肉种鸡的产蛋量等产生一定影响。在规模化养殖模式下,由于温度、湿度调节设备的运用,季节性影响已经较小。鸡肉为四季皆宜食用的肉类产品,鸡肉消费者对鸡肉产品的需求不因季节的变化而波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2015年,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进入“新常态”下的结构性调整阶段。在“新常态”下,需求依旧疲软。 2012年11月速生鸡和2012年末至2013年初药鸡门舆情事件、2013年3-4月人感染H7N9流感病毒事件、2013年12月人感染H10N8流感病例(江西)及H5N2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保定)报道等重大不利事件的相继发生,导致2012年下半年以来白羽肉鸡行业行情持续低迷。雏鸡和毛鸡价格持续走低,屠宰企业产品库存增加,鸡肉产品销售整体在低位运行,行业发展步入困境。 鉴于中国当前的育种水平较为落后,白羽肉鸡祖代鸡均是由从美国、法国等国家引进。由于当前政府或协会等组织部门对白羽鸡祖代鸡的引进缺少统一的协调管理,导致祖代鸡引进数量失去均衡。祖代白羽肉雏鸡引种量在2011年-2013年间过快增长,是造成近年来白羽肉鸡行业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三年来的引种同比增幅分别为21.90%、16.94%、11.55%。白羽肉鸡行业产能过剩加剧了行业低迷程度。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商品毛鸡及鸡肉产品市场萎缩,产品价格一路走低。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15年度商品代肉鸡出栏量98,234,955羽,屠宰环节实现屠宰97,389,863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5,788,002.76元,同比增长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7,355.38元,同比减少49.13%。 2015年2月16日,公司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标志着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生产稳定,生产成绩稳中有升,按照年初制定的产品开发计划、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发展规划、融资计划、对外扩张计划等稳步进行。公司新设仙坛投资、仙坛售电、仙一食品三个全资子公司,与江苏伊博新蛋白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仙坛伊博,公司持股比例为60%。面对依然严峻的行业形势,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稳定心态,同心协力,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继续秉承“真诚互惠、成就共享、造福员工、奉献社会”的经营理念,践行“发展绿色产业、供应健康食品”的企业使命,抓住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依托畜禽养殖行业快速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消费升级的市场背景,积极实施模式创新与技术研发,通过肉鸡安全养殖,高质量、高附加值鸡肉产品的多品种系列化,实现产业链的不断适度延展和产业化经营构建,使公司成为行业内具有更大影响力的一体化经营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2家,分别为2015年10月本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本公司自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年11月本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仙坛伊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自山东仙坛伊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寿纯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7,355.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266,429.38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261,489,827.97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23,223,398.59元。 基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理念,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59,350,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合计派息15,935,000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股票在后续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王寿纯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15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16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李存明、徐景熙、吴贤国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7,355.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266,429.38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261,489,827.97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23,223,398.59元。 基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理念,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59,350,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合计派息15,935,000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股票在后续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肯定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肯定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寿纯先生、姜建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16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等银行申请总计7.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年度的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银行如要求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司股东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同意为公司提供个人保证。 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8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3,9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28元。截至2015年2月12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10,408,000.00元。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0,000.00元后的净额人民币180,408,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帐户(帐号:15386101040036519),扣除其他发行费用8,158,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2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5年3月,公司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17,225.00万元。2015年3月3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和信专字(2015)第000047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公司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17,225.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为17,225.00万元,无差异。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2015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5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1,000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15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9,696,018.46元。 公司关联方烟台高尔夫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管理海上乐园、高尔夫球场、体育俱乐部、钓鱼村、渡假村、饮食服务设施。根据其餐饮业务需要,2016年拟与公司签署采购协议,主要采购公司鸡产品。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姜建平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牟平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61220000293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9年6月5日,住所为牟平大窑镇蛤堆后村,法定代表人为姜世杰,股东为曲立姝(99%)、林少岗(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经营范围为纸箱、纸板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烟台高尔夫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00613416738D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1993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10.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曲立鹏,股东为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51%)、烟台市禹燊水产有限公司(7%)、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台湾迪雍实业有限公司(7%)以及烟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30%),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蛤堆后村,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管理海上乐园、高尔夫球场、体育俱乐部、钓鱼村、渡假村、饮食服务设施。 2、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认为: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东兴证券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议案5、6、7、9、10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4月29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6。 2、投票简称:仙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7、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仙坛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仙坛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士卫、王心波 联系电话:0535-4658717 联系传真:0535-4658318 联系邮箱:99xinbo@163.com 联系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64117 六、备查文件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年月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三点至五点,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王寿纯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士卫先生,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会然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原租赁予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食品”),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99号的房产、土地和部分设备出售给荣华食品。由于交易双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具体的出售方式、出售价格、交易时间等均未确定,相关事项确定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因此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将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99号的房产、土地和部分设备出售给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双方于2016年4月15日签订《资产转让意向书》,拟进行的交易于2016 年 4月 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具体的出售方式、出售价格、交易时间等均未确定,相关事项确定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因此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君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369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3月01日 经营范围:肉食鸡、水产品、肉类冷冻加工、销售,食品包装塑料袋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的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该标的资产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99号,其土地使用面积5031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1)第40953号;房产建筑面积42321.88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42229号。该标的资产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目前该土地房产及设备已于2014年7月10日租赁予荣华食品,由于公司生鸡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于2014年3月建成投产,屠宰产能规模大幅上升,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公司将该标的资产于2014年7月10日签订协议出租予荣华食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成本,现公司拟将该部分资产出售给荣华食品。 2、截至到2016年3月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 3.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拟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拟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具体的出售方式、出售价格、交易时间等均未确定,因此交易尚未签订正式协议。目前签署的《资产转让意向书》约定的转让价格及支付的相关内容如下: 该等标的资产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公司帐面净值,具体价格待评估后由双方确定(房产、土地以证为准,设备以双方清点认可为准)。评估机构由公司聘请,但需取得交易对方认可。 该等资产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待资产评估后,由双方签署的正式转让协议予以约定。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拟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资产若转让成功,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成本。 (2)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公司后续将作进一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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