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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1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董事兼财务总监宋孝刚先生、副总裁高国旭先生、雷军先生、杨媛媛女士、尹梦葶女士、姜平女士、董秘刘雅清女士计划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六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股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于2016年4月14日-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82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998,826.55元。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3月9日期间,高管合计增持本公司2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74,685.76元。自2015年12月28日披露增持计划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68,85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30,173,512.31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50.29%。 3、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宋孝刚先生、副总裁高国旭先生、雷军先生、杨媛媛女士、尹梦葶女士、姜平女士、董秘刘雅清女士;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445,343,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93,154,9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72%;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38,498,8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0%。副总裁高国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2%;副总裁尹梦葶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宋孝刚先生、副总裁高国旭先生、雷军先生、杨媛媛女士、尹梦葶女士、姜平女士、董秘刘雅清女士(简称“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12月28日起)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股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121)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本次增持后,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448,172,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0%,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41,327,3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91%。自2015年12月28日披露增持计划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68,85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30,173,512.31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50.29%。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1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赵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6年4月15日,公司已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兴龙变更为赵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主要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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