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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新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1: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按税前金额列示: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243.19万元,降低58.08%,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转付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30.90万元,增长48.26%,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10.40万元,增长36.58%,主要系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63.25万元,降低75.38%,主要系预付的土地保证金在报告期内转换为土地使用权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000.00万元,增长42.86%,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而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52.97万元,增长37.40%,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使得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238.05万元,降低68.40%,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83.75万元,降低111.12%,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应交增值税所致。 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8,026.04万元和5,713.26万元,分别增长41.64%和38.19%,主要系部分上年延期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得以执行所致。 10、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27.38万元,增长40.62%,主要系受经营规模同比增长影响所致。 11、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67.40万元,增长33.75%,主要系:(1)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郑州开新电工有限公司管理费用;(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增加。 1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3.65万元,增长134.06%,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且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9.26万元,降低1,257.54%,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1.13万元,降低43.69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产品退税款减少所致。 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4.30万元,降低28.36%,主要系:(1)部分上年延期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得以执行,营业收入增加使得利润增加;(2)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产品退税款减少;(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同比增加所致。 16、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降低29.17%和0.04个百分点,主要系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降低影响所致。 1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4.21万元,降低103.41%,主要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营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71.89万元,增长14.85%,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94.15万元,降低110.86%%,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支出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13.98万元,增长912.5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91.71万元,增长35.45%,主要系上述第18-20项所列变动事项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12年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8,249.5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确认收入7,060.09万元,回款8,247.58万元,应收账款12.73万元。 2、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地区)2013年第一批配(农)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3.87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确认收入32,019.28万元,回款37,123.89万元,应收账款338.67万元。 3、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地区)2013年第二批配(农)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1.6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确认收入13,911.10万元,回款15,725.76万元,应收账款550.23万元。 4、公司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4年第一批电网物资协议库存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1.0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确认收入5,881.71万元,回款6,828.51万元,应收账款53.09万元。 5、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一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2.59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确认收入19,593.83万元,回款21,418.88万元,应收账款1,505.90万元。 6、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2.79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确认收入15,046.10万元,回款14,981.07万元,应收账款2,622.87万元。 7、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新增批次)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为1.6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确认收入6,239.16万元,回款2,324.59万元,应收账款4,975.22万元。 8、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三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1.5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确认收入76.28万元,无回款,应收账款89.25万元。 9、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16年1月18日完成。 1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16年2月25日完成。 1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16年2月25日完成。 1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香港居民杨献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16年4月5日完成。 1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拟向张新育、朱明、郭文亮、安志钢、申威、王建、段佩璋、唐朝霞、周卓和及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746.1732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29万元(含45,029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配电设备扩产技改项目、嵌入式软件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11月1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1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290号)。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90号),并于2016年1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201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290号),因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在审项目存在财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并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但未来将根据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情况,积极考虑通过其他合适方式来进一步缓解公司发展资金和核心员工激励问题。 14、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1,231.4万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截至本报告期末,科锐北方累计质押了6,325.78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7.98%,占公司总股本的28.98%。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育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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