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临2016-28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26号)(下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26号)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 2016-04-16 | |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6-04-16 |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2016-04-16 |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