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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9版)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理财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及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 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2015年度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2015年度未进行投资理财。 7、投资实施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管理层获得授权,负责具体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战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德海先生、财务总监于雁冰先生、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保荐代表人刘晓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6-01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再担保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目前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此次增资扩股至5亿元,其中公司拟以1.303元/股的价格参与认购其中1.2亿股。 2、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303元/股的价格参与认购其中1.2亿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注册成立,是经烟台市政府批准设立、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融资性担保经营资格的政策性、非盈利性的市管国有企业。目前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烟台市国资委持股89.49%,为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烟台银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各持3.52%,烟台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47%。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融资性再担保业务;债券发行担保,短期融资券发行担保,中期票据发行担保,信托产品发行担保,再担保体系内的联合担保、溢额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2、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增资前: 单位:万元 ■ 增资后: 单位:万元 ■ 3、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1.303元/股(经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烟台市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2、认购股份数量:120,000,000股; 3、认购金额:156,360,000元;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合同生效条件:公示期,未缴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烟台再担保公司是烟台市创造性开展的“政担企银”融资担保模式,在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影响。“政担企银模式”是一种“政府注资成立担保公司+企业入股担保公司+股东企业内部联保+金融机构授信放贷”的新型担保信贷模式,这种模式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不足的问题,带有明显的政府扶持和企业互助性质,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参与认购烟台再担保公司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公司产业与相关金融服务产业进行结合,同时提高本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提升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该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参股烟台再担保公司事宜还需得到省金融办的审批以及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此次股权认购能否实现仍存在不确定性。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烟台再担保公司自身业务存在一定的客观与主观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构成财务压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参与认购烟台再担保公司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公司产业与相关金融服务产业进行结合,同时提高本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提升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35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0,000,000股股份、向北京盛德玖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4,000,000股股份、向朱春生发行10,000,000股股份、向李北铎发行4,000,000股股份、向车志远发行2,00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73元。截至2015年11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373,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25,812,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187,6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5]验字第9005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187,6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863,605.00元,其中归还银行贷款458,100,000.00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12,215,7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69,997,905.00元,用于支付募投费用55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值353,571.87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8,893,266.87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2,215,700.00元,尚未转出,仍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扣除尚未转出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06,677,566.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五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22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募投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情况 1、 募投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 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经营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93,177,600.00的募投资金转入公司经营账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转入公司经营账户的金额如下: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并执行了合理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且前期担保将于2016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自2016年7月1日起为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出具了如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 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分别作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至2016-02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 2、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 “海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确认投票完成。 6、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方海洋”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位置填“√”。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车轼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3,8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计划》等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份结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2015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45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定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6万元,公司董事、监事根据所任职务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报酬及津贴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发放2015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及津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定为18-24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发放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批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基本建立了一套与公司财务信息相关的、符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的、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较为完善,能够有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继续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处于紧张状态,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为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14)。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临2016-011)。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附件1。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附件2。 《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批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附件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15)。 十七、审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构建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两大事业部管理体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临2016-016)。 十八、审议批准《关于公司董事韩文健先生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文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韩文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韩文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X James Li(李兴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一职,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该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同意向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推荐该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4。 二十、审议批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战淑萍女士、于德海先生、于春松先生、唐积玉先生(海洋事业部总裁)、李兴祥先生(大健康事业部总裁)、车志远先生(大健康事业部执行总裁)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5。 二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303元/股的价格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此次增资扩股股份1.2亿股。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参与认购烟台再担保公司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公司产业与相关金融服务产业进行结合,同时提高本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提升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认购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的公告》(临2016-017)。 二十二、审议批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利息结余已转至公司其他相关账户,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临2016-018)。 二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9)。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正案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2、《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修正案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经营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投资经营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规避风险,合理利用资金,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对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作如下修订: ■ 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3、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提高管理层决策效率,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76,000万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 因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等贷款,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车轼先生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办理贷款事宜,签署各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附件4、李兴祥先生工作简历: 姓名:李兴祥 性别:男 国籍:美国 学位:博士 出生年月:1962年11月 近五年工作经历: 1996年—2000年 高级研究员,生物制品评估和研究中心,FDA 2000年—2002年 生物学家(终身)和监管科学家,生物制品评估和研究中心,FDA 2002年—2007年 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及首席科学官,Cellex, Inc. 2007年—2016年2月 创始人、董事长,Avioq, Inc. 2016年2月—至今 总裁,Avioq, Inc.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5、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简历 1、战淑萍女士工作简历 姓 名:战淑萍 性 别:女 民 族:汉 出生年月:1956年9月 学 历:大学 职 称: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 1982.07—1983.03 龙口市农业局经管科 经管员 1983.04—1986.10 烟台农业学校 教师 1986.11—1992.04 烟台财会中专 教师 1992.05—2001.08 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 2001.09—2004.7 天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首席会计师 2004.12—2015.0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04.12—至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于德海先生工作简历 姓 名:于德海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68年7月 民 族:汉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 历:大专 专 业:现代经济管理 工作经历: 1988年11月—1990年7月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科科长 1990年8月—1994年9月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团委书记 1994年10月—1996年11月 烟台新鲁针织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1996年12月—1999年6月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副主任 1999年7月—2005年6月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05年7月—2007年12月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07年12月至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于春松先生工作简历 姓 名:于春松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58年10月 学 历:大学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 1976年12月—1985年9月 乳山市水产供销公司冷藏厂 车间主任 1985年9月—1987年7月 厦门水产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1987年8月—2006年12月 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 加工厂副厂长,厂长,公司副经理 1999年-2001年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2007年2月—至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唐积玉先生工作简历 姓 名:唐积玉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年月:1965年6月 政治面貌:党员 学 历:本科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2003年12月 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 历任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2003年12月—2006年4月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化管理部部长 2004年12月—2012年4月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06年5月—2016年1月 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2年8月—至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兴祥先生工作简历 见附件4 6、车志远先生工作简历 姓名:车志远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86年2月 近五年工作经历: 2009.07—2012.02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理 2012.02—2013.02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科员 2013.02—2014.04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三等秘书 2014.05—至今全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000,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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