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少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宝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宝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处置部分到期的金融产品使得货币资金有所增加。 (2)应收利息和其他资产中的应收账款较年初有所增加,主要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应收但尚未收取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本期其他资产变动较大的另一原因为增加预付股权投资款7.35亿元,由于长期股权投资股权工商变更尚在办理过程中,暂在其他资产中列示。 (4)应付股利的增加主要为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提的应付股利。 (5)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展业增长,本期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有所增加。 (6)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本期处置部分金融产品所取得的收益。 (7)我公司所持有金融资产受市场影响,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8)我公司本期业务收入及贷款回收现金流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0月30日和11月17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详情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临2015-047和临2015-053号公告)。 2016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41号),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材料补充和问题回复(详情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临2016-007和临2016-013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尚在履行过程中(详情请见2016年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本期已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应有较大增长。 公司名称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少钦 日期 2016-04-15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6-017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通讯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财富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在公司信托业务范围内开展TOT业务关联交易申请》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管理能力的提升,为更好的利用公司受托管理的财富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分散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财富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开展TOT投资项下的关联交易,用于认购、受让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防范信托资金运用中的不当行为,公司对该类投资运作做出相关原则性规范:事前报批、拟从事的关联交易模式及限制、公平定价原则和独立操作与管理等。 本业务模式属于信托资产项下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