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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3、除上述已公告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龙生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9名,代表公司55,122,893股股份,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8.3282%。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54,832,283股股份,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8.2316%;(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37人,代表公司290,610股股份,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0966%。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桐庐农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32%;反对5,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56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俞龙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32%; 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6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117,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5,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32%; 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6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5,092,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5,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3%; 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68%;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艾、李海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4月15日,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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