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4版)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年报信息,公司定于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胡波先生、独立董事陈和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卢龙先生、财务总监赵惠芬女士、保荐代表人杨楠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在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范围:江苏华昌化工(涟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水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汀公司”)、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固废处置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为2016年度预计的最高限额,具体执行将根据融资方式落实情况、金融政策的变化及各银行融资成本,在授权总额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使用;并尽量压缩实际使用资金数量,减少利息支出。 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前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按年度对担保事项进行重新审核、批准,年度审核、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审批的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涟水公司 名称:江苏华昌化工(涟水)有限公司; 住所: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新型生态肥料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2年7月30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涟水公司总资产79,506.22万元,总负债647,24.42万元,所有者权益14,781.79万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145.1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8.89万元,实现净利润166.34万元。 2、新材料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19,410.765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醛、正丁醛、异丁醇、混合丁辛醇、丁酸钠溶液新材料的技术研发;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7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新材料公司总资产69,366.96万元,总负债48,649.59万元,所有者权益20,717.37万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308.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61.32万元,实现净利润1,470.75万元。 3、煤炭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60幢;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煤炭公司总资产5,591.89万元,总负债9.69万元,所有者权益5,582.2万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19万元,实现净利润23.39万元。 4、进出口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303室;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10,926.19万元,总负债5,175.06万元,所有者权益5,751.13万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93.6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43.24万元,实现净利润554.76万元。 5、奥斯汀公司 名称: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陆文朝;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脂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备、橡胶 制品、化工原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4日。 对奥斯汀公司的投资,目前尚未出资到位,正在进行资产清理及评估工作。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6年2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对外投资控股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6-008号。 6、华昌固废处置公司 名称: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光耀;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 成立日期:2016年 01月05日。 华昌固废处置公司目前正处于筹建期,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6年2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6-006号。 上述涟水公司、新材料公司、煤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进出口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8%;奥斯汀公司,公司持股60%(拟);华昌固废处置公司,公司持股50%。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为 167 名自然人,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为 0.01%-7.35%不等,任意单个华纳投资股东均不能控制华纳投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体预计最高限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银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关银行的约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银行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有利于增强自主经营能力,提高运营的效果与质量。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预期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6,580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25%。具体包括:2013年5月,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47,080万元银团综合授信额度保证担保。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贷款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涟水)有限公司,提供16,500万元贷款担保;对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概述 单位:万元 ■ 上述交易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构成关联方交易。上述交易事项于2016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1、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92000001115;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139号; 注册时间:1998年10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旋;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压力容器设计(按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凭资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 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220.71万元,净资产12,305.4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75.59万元,实现净利润170.7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联营企业;其参股额 1,432.5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28.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82000006229; 住所: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水暖管道零件购销。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20.90万元,净资产2,342.2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6.71万元,投资收益106.91万元,净利润254.02万元。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其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00000046059;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141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2,04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向制造业、信息业、技术开发业和服务业投资。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654.37万元,净资产57,131.6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投资收益-111.52万元,净利润-1,178.4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公司总经理胡波持有150万股,占华纳投资总股本的7.35%;公司董事长朱郁健持有120万股,占华纳投资总股本的5.88%。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4、张家港市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82000000256; 住所:杨舍镇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23层; 成立日期:1979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管理、收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657.63万元,净资产33,194.1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万元,投资收益688.86万元,实现净利润814.92万元。 张家港市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认缴出资额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28%;公司董事长朱郁健先生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5、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华昌化工第二大股东): 注册号:320582000003087;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9,44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波;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生物制品、化工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购销。本企业自制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属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零配件等进口商品业务。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193.57万元,净资产18,194.6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万元,投资收益710.03万元,实现净利润-391. 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总经理胡波先生为该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合作单位,具备付款及交货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和坏帐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销售:水、电等。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参照供电、供水单位价格执行)。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配件。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在交易发生前,通过比价询价确定价格,并签订采购协议,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2、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交易定价:按市场价(交易发生前,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3、与张家港市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内容:短期资金拆借借入。交易定价:按市场价(按银行基准利率计息),结算与付款:按年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方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最近,同时上述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系统、设备了解最深,故本公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张家港市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短期资金拆借借入预计,是为了降低公司在季节性采购或其他短期资金需求时的经营及财务风险。该项短期资金拆借借入,按公允银行基准利率计息,拆入灵活,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交易事项不完全依赖于该关联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16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2016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2016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方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适当,定价方式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或形成对交易对方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8月,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9号),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3,5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745.00万元;2015年8月14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965.00万元后的资金89,780.00万元汇入发行人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其中,中国银行张家港市梁丰支行,账号为544367250633的账户45,000万元;交通银行张家港市人民路支行,账号为325387506018800000964的账户44,78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15]B109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8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92,745.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93.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651.22万元。其中股本增加13,500.00 万元,股本溢价款76,151.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新增13,500.00万股的限售期为36个月,该限售期从上市首日起计算,上市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其中,偿还银行贷款4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4,651.2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规定一致。2015年8月17日,本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报告期,上述协议得到了严格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89,651.2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偿还银行贷款4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4,651.22万元。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