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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7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无锡农商行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为人民币1亿元,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银行票据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 注册资本(万元):5,000 主营业务: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其他工艺品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设计、销售;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金一珠宝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一珠宝的资产总额为61,913.71万元,负债总计53,468.95万元,净资产为8,444.7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1,839.86万元,利润总额3,098.90万元,净利润为2,323.33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债权人:无锡农商行江阴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一珠宝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4月15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1.93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54.93%,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7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卡尼小贷)(以下简称“说明”)。经公司事后核查,由于统计口径及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说明中的承诺净利润等相关数据,未按照公司与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承诺净利润指卡尼珠宝承诺的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承诺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填写。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卡尼小贷)(更正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更正后的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420013号的《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更正后)。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2015年度卡尼小贷实现的净利润为5,882.61万元。 承诺的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2015年度卡尼小贷实现的净利润为5,875.56万元。 承诺的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次更正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卡尼小贷)(更正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编制和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7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以48,000万元的价格购买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持有的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60%的股权,并与卡尼珠宝、徐雪香按照前述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卡尼小贷,即公司以3,270万元的增资价格认缴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止目前,卡尼小贷6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注册资本已由25,000万元变更至30,000万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卡尼珠宝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卡尼小贷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应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7,000万元、8,500万元和9,700万元。如果在盈利承诺期内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的,则卡尼珠宝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黄钦坚作为卡尼珠宝实际控制人,为卡尼珠宝依约履行业绩承诺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2015年度卡尼小贷实现的净利润为5,875.56万元。 承诺的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卡尼珠宝承诺的2015年度的业绩已经实现。 本说明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7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公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卡尼小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资产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2015年度盈利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发表了相关说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核字[2016]48420013号的《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更正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卡尼小贷)(更正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为人民币1亿元,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银行票据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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