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3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2.1 债券名称

  2.2 发行总额

  2.3 债券期限

  2.4 调整票面利率或回售条款

  2.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6 发行方式

  2.7 发行范围及对象

  2.8 还本付息方式

  2.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承销方式

  2.11信用安排及其他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规模

  4.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4.3 配售规则

  4.4 发行对象

  4.5 债券期限及利率

  4.6债券的还本付息

  4.7 发行方式

  4.8关于本次发行的增信、担保安排

  4.9 赎回条款

  4.10 募集资金用途

  4.11 承销方式

  4.12 上市场所

  4.13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3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5月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欧阳铭志、韩红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0

  2.投票简称:格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格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每个要审议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分别如下:

  (1)服务密码(免费申领)

  ①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②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③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④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格林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栏目,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此时可修改),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3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和产业条件。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时代需求,加快扩容三元动力电池材料与回收锂原料,打造世界范围核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原料与材料的制造商,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债券名称:2016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16格林绿色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不超过7年期。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调整票面利率或回售条款:本次发行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应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5000吨镍钴铝、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动力电池用氢氧化锂和碳酸锂项目的建设(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且如果审批部门认定某个或全部项目不符合绿色债券的相关要求时,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调换募投项目),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和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信用安排及其他:本次发行是否采用增信或设置其他可增加投资者信心、降低发行利率的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经公司认真自查,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释放公司在各省建成的循环产业园区废弃物处理产能,让投入产出合理化,实现规模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配售规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次发行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的还本付息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本次发行的增信、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是否采用增信、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债券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选择权或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等条款、偿债保障、网上网下发行比例、上市安排等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债券上市事宜;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本次发行的绿色债券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7、如债券主管部门对发行绿色债券、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债券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绿色债券、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设立本次发行绿色债券、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本次绿色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绿色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股 吧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土地储备的公告

2016-04-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