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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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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815465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涤纶工业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涤纶工业长丝、浸胶硬、软线绳、胶管纱线、帘子布和特种工程用帆布。涤纶工业长丝广泛应用于轮胎帘子布、输送带帆布、浸胶线绳等橡胶骨架材料,蓬盖布、广告布、屋顶材料、膜结构等PVC涂层织物、阳光面料、土工织物、过滤材料、汽车安全带、吊装带、紧固带、捆扎带、缆绳、缝纫线、各种管材、网类织物等产业用纺织品,最终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及环保、建筑、防护、汽车制造、广告、休闲娱乐等诸多方面。浸胶硬、软线绳及胶管纱线作为优异的橡胶骨架材料,广泛应用于轮胎、各种传动带,各种胶管等橡胶制品产业用领域。帘子布和特种工程用布,广泛用于轻卡和轿车子午线轮胎、各类输送带及其它多种工业用途。

  公司是一家具备完整的产、供、销经营链条的涤纶工业长丝供应商,以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产品的销售,公司按区域划定进行销售管理。公司目前是国内涤纶工业长丝的龙头企业,产品的盈利能力保持在同行业中的较高水平,公司以优异品质的产品,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先进的工艺,形成了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

  涤纶工业长丝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安全带、轮胎帘子布、土工织物等产业用纺织品的生产;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稳定发展及基建行业投入的增加,产业用纺织品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涤纶工业长丝行业带来较大的市场需求。我国聚酯工业长丝产业经过高速发展和快速扩容,我国涤纶工业长丝行业年产能约150万吨,全球年产能约250万吨,处于主导地位。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预测,未来5年内,聚酯工业丝年均增长率可超过10%。

  浙江省是我国产业用纺织材料的生产和出口大省。近年来,产业纺织材料产量年均增长18%,产业纺织材料产业集群效应和块状经济特征明显,在国内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目前,我国聚酯工业长丝生产企业近40家,但是产量主要集中在前10家生产企业,集中度较高,公司在全球排名第二位。聚酯工业长丝下游生产应用企业集聚度高,浙江省土工建筑合成材料约占国内市场的40%、灯箱广告材料约占国内的70%;浙江省也是我国胶管胶带主要产地,其中年产V带达2.5亿Am,约占全国总量的1/3,年生产能力约达2000万㎡,其中输送带、同步带、多楔带、农机带等生产能力增加迅速。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性能聚酯工业纤维生产和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高端差别化产业用纺织品领域的世界级龙头企业。

  公司一直致力于差别化涤纶工业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研发设计、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产品可广泛应用于轮胎帘子布、汽车安全带、安全气囊、传动系统的骨架材料、蓬盖布、灯箱广告布、阳光面料、土工织物、过滤材料、休闲运动、吊装防护设施等产业用纺织品。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 ISO/TS16949:2009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公司全套引进行业最领先的生产设备,具有3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业丝的总产能,全球排名第二,也是目前世界装备和技术领先的高性能聚酯工业丝生产企业。客户遍布美国、德国、荷兰、沙特阿拉伯等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在国内的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多个省市也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高性能聚酯涤纶工业长丝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5%,出口份额达20%以上,产品得到了广大国内外用户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节、八中之所述。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尹世君先生因公出差,故委托董事高先超女士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邬崇国先生因公出差,故委托独立董事陈康华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邬崇国、陈康华、王华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将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总资产3,066,986,794.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4%;实现营业收入2,005,045,174.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44,409.7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1%;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3.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93,716,856.62元,按公司2015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71,685.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总额为343,605,560.8元。

  鉴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并根据《公司章程》的分红政策,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398,154,6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47,778,558.9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公司拟续聘其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6】366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借贷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七)项“借贷”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减少筹资成本,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公司计划201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含之前通过的),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尤夫欧洲有限公司其他股东4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9日—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刊 登 在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5—7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3017

  联系传真:0572-283355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所示:

  ■

  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编: 31301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监事会于2016年4月1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胡运丽、陈永火、潘清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丽女士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总资产3,066,986,794.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4%;实现营业收入2,005,045,174.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44,409.7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1%;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3.5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93,716,856.62元,按公司2015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71,685.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总额为343,605,560.8元。

  鉴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并根据《公司章程》的分红政策,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398,154,6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47,778,558.9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6】366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8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80,4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2元,共计募集资金971,499,998.5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486,999.9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4,012,998.5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0,672,998.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361.68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2.26万元。

  经2015年7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万元。

  经2015年7月21日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07.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以下简称《储存制度》)。根据《储存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滚动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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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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