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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制药")、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康")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灵康制药不超过4亿元;浙江灵康不超过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浙江灵康)201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包括已申请但尚未到期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 其中:为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担保最高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 为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担保最高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综合授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6000006233143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横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陶灵刚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无菌原料药、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的生产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下属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灵康制药资产总额为77,104.04万元,负债总额为18,977.14万元,银行贷款余额为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780.3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0,143.04万元,净利润为1,255.96万元。 2、名称: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9800000909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成名座1幢2单元1102室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加工、生产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筹建期不超过两年**(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服务:食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下属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浙江灵康资产总额为31,557.84万元,负债总额为9,092.46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53,094.36万元,净利润为2,740.4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包括已申请但尚未到期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包括已申请但尚未到期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综合授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533.65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41%,无逾期担保;截止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2亿元。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1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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