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发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宗慧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28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光电子产业中的信息功能材料行业,主要从事光学晶体、晶体材料、激光器件的制造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司产品大致分为非线性光学晶体元器件、激光晶体元器件、激光光学元器件和激光器件四大类,其中非线性光学晶体元器件主要为LBO(三硼酸锂)、BBO(低温相偏硼酸钡)、KTP(磷酸钛氧钾)等,激光晶体元器件主要为Nd:YVO4(掺钕钒酸钇)等,激光光学元器件包括透镜、反射镜、波片、窗口片等,激光器件主要包括隔离器、准直器、电光开光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激光应用领域,其中主要用于固体激光器及光纤激光器制造,是激光系统的核心元器件。固体激光技术在工业、医疗和科研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公司业务处于激光器的上游,行业发展比较稳定,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独特的技术和工艺,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全球主要固体激光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疲弱态势依旧,世界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利因素的制约,全国GDP增速下滑,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国内制造业面临严峻的经营压力,在强化环保、安全生产、供给侧改革等政策驱动下,制造业成本上升,行业内市场竞争加剧。面对充满压力的形势,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精心组织生产,认真推进各项工作,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实现营业收入的稳中略增。

  201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1,056.08万元,利润总额4,128.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7.1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3%、690.38%、331.66%。

  (1)报告期内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回顾:

  1)鉴于公司原投资企业万邦光电经营陷入僵局,公司管理层与其大股东多次磋商,未能有效扭转局或实施重组,且公司前期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于2015年2月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万邦光电。2016年2月,莆田中院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公司目前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2015年2月,为了实现海泰光电由中外合资企业向内资企业转化,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公司收购Futuretech持有的海泰光电27.27%的股权,使得海泰光电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为了将海泰光电管理层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提升海泰光电管理层的积极性,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实现海泰光电管理层与公司协同发展,为海泰光电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015年7月,由海泰光电管理层聂奕、宫海洋、王世武、张艳萍四人共以现金400.00万元对海泰光电增资,海泰光电的注册资本由1,100.00万元变更为1,300.00万元,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00%变为84.62%。

  4)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5年11月注销了原控股子公司福晶蓝光。

  5)为了理顺各产品线的生产经营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筹划公司内部的管理变革,以晶体事业部、光学事业部和器件事业部三个类事业部的管理模式,根据各事业部的特点相对独立地寻求各自的发展模式,有针对性地服务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6)报告期内,公司把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车间部门、具体员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认证工作。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

  (3)报告期内产销量

  ■

  (4)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辉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发生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16年度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关联方任职的董事洪茂椿先生、曹荣先生、兰国政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额

  2016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4.3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号为事证第110000000771号,法定代表人为曹荣,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开办资金为人民币6,674.0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上级补助、事业、经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宗旨为研究物质结构,促进科技发展,业务范围为物理化学研究、无机化学研究、有机化学研究、分析化学研究、催化化学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研究、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与学术交流;《结构化学》中英文出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物构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之“(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物构所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物构所为中国科学院下属的研究机构,是行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公司认为其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将根据2016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物构所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与物构所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在关联方任职的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企业的议案》,为通过互利合作,加强公司在新兴产业的探索和投资,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实现企业协同式、合作式、跨越式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与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深圳远致富海新兴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交易对手方介绍

  1、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1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通过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2、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2楼03B区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人:深圳市佳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元

  主营业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实际控制人:张权勋出资比例99%。

  3、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投资大厦16楼C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志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79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对投资及其相关的资产提供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

  4、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6日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坪山段583号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7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晓望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受托资产经营管理;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持有100%股权。

  5、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8日

  住所:Clifton House, PO Box 1350 GT,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雯

  总股本:748.37百万股

  主营业务:综合开发业务包括开发和经营旅游主题公园、开发及销售住宅,以及开发及管理物业,制造及销售纸箱及纸制品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华侨城集团的下属子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持有66.93%股权。

  上述合作方中,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合作各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远致富海新兴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147号B座地税大楼9楼。

  3、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财务顾问服务。

  4、合伙期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至全体合伙人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额之日起五年之日止。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可以延长。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6、认缴出资额: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8】亿元。主要合伙人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

  7、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医疗健康、移动互联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进行投资。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产业转型储备项目,拟上市的国有股转持项目, Pre-新三板项目,以及其他《坪山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之闲置资金可以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货币基金、保本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或进行其他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的闲置资金增值投资。

  8、投资要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保障对总部注册于或投资后迁移至坪山新区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亿元。

  9、决策机构及决策方式:

  (1)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退出以及除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货币基金、保本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外的闲置资金增值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远致富海推荐三名委员人选,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人选,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人选。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人选最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审核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在远致富海推荐的委员中由远致富海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举行会议时需由四名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能有效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四票通过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相关上会文件提交至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结束前,必须提供同意/反对的表决意见,否则视为同意。

  (2)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前,投资项目不能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3)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对合伙企业运作进行监督。咨询委员会由二名委员组成,坪山城投委派一名,远致富海委派一名。咨询委员会对合伙企业运作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咨询委员会实现全票通过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投资项目的相关上会文件发送至各咨询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审议认为合伙企业运作过程(包括项目投资)存在“违法、违规、违约”情形的,需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书面意见并由咨询委员会委员有效签署。在该“违法、违规、违约”事项未整改完成并得到咨询委员会审议同意前,该事项不得执行。

  本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10、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采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退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退出、其他第三方收购退出、或其他退出方式退出。

  1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赔偿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对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雇员、任何担任或曾经担任投委会成员的人士(以下合称“受偿人士”)因依照适用法律和本协议参与合伙企业的事务、投资或因本协议而遭受或可能遭受的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合伙企业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就受偿人士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罚款、成本和费用给予赔偿以使其免受任何损害。为免疑义,前述补偿措施不适用于因受偿人士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的索赔、诉讼、仲裁、调查而产生的损失、罚款、成本和费用。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12、信息披露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合伙企业净值、合伙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运作情况。

  13、管理费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双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在全体合伙人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额之日,前三年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第四年开始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1%/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全体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认缴出资额在总认缴出资额中所占比例承担管理费,管理费从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中支付。

  (2)管理费每年1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年管理费。首个收费期间为全体合伙人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额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在全体合伙人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额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14、分配

  (1)现金分配

  1)当合伙企业的年均投资收益率小于8%时,则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当合伙企业的年均投资收益率等于或大于8%但小于10%时,则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及按照8%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剩余可分配现金收入在远致富海及佳合投资间平均分配;

  3)当合伙企业的年均投资收益率等于或大于10%时,具体按照以下顺序和计算公式进行分配:

  第一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

  第二步:继续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按照8%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

  第三步:剩余可分配现金收入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依照以下约定进行分配:

  A. 各合伙人的分配金额=该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合伙企业可分配现金收入总额-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80%-已取得的投资收益;

  B. 完成上述分配后,剩余可分配现金收入在远致富海与佳合投资间平均分配。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向合伙人会议建议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1)清算前,对于公开交易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以自分配决定作出日前二十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收盘价格算数平均值确定其价值。

  2)清算前,对于非公开交易的、未上市流通的股权、资产等,通过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该部分股权或资产的评估确定其价值。

  15、亏损和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产业投资企业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医疗健康、移动互联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进行投资。借助产业投资企业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运作,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上述产业领域企业进行投资,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目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财务风险,管理风险;产业投资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通过产业投资企业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医疗健康、移动互联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孵化、培植新业务和新模块、产业整合及项目资源储备,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有效的补充,同时通过产业投资企业的良好运作,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和股东价值。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该合伙企业认购,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上述人员后续如需在拟设立的合伙中任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设立的合伙企业进展情况。

  2、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 下午3:00-5: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报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222/)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报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董事/总经理谢发利先生、副总/董秘蔡德全先生、副总经理陈秋华先生、财务总监郭宗慧先生、独立董事颜永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并经短信、电话确认等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并抄送公司监事和高管。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参会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8人,实际参与董事7人,洪茂椿董事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委托曹荣董事表决。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以投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56.08万元,利润总额4,128.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57.19万元。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审字H-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731,392.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773,139.23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9,428,416.9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64,386,670.03元,资本公积余额209,270,190.93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净利润为81,899,295.90元。

  以2015年末总股本28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14,2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共计转增142,500,000股,转增后股本由285,000,000股增加为427,500,000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预算及工作计划》(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2,500.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0.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期间能勤勉、尽职,保持审计独立性,公司拟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6年授信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年度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具体操作授权给董事长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实施。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基础年薪

  (1)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度基础年薪36万元人民币,按月支付;

  (2)其他高管的基础年薪为总经理的30%~70%,授权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各高管承担的职责制定方案并实施;

  (3)高管福利、补贴标准按公司福利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

  2、年度绩效年薪

  2016年度,高管年度绩效年薪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2.5%,按月预提,年终汇算。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分别为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0.6%,其他高管的系数授权由董事长和总经理确定。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关联方任职的公司董事洪茂椿先生、曹荣先生、兰国政先生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建设,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企业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与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深圳远致富海新兴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具体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企业的公告》。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增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董事龚鸣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目前董事会成员缺一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黄天山先生为补增董事候选人,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黄天山先生简历:黄天山先生,1971年8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曾任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副院长,现任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总经理。

  黄天山先生与公司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股 吧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