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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51575643.12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62.88%,主要原因为预付材料款。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48300000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14.66%,主要原因为收到的货款以票据方式结算增加。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3661331.59元比年初余额减少35.74%,主要原因为应收出口退税款收回。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28681880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44.6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新的投资。 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250000000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50%,主要原因是因为增加了委托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11268105.46元比年初余额增加791.59%,主要是因为子公司信远昊海增加了对外股权投资。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4237559.26元比年初增加197.43%,主要是增加了广告费。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69908512.69元比年初减少32.07%,主要原因是预提的工资已经支付。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3428129.16 元比年初增加68.93%,主要原因为预提费用增加。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0197756.60元比年初增加48.96%,主要原因为新增了供暖管网款。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00000000元比年初余额减少39.37%,主要原因为已经调整到一年内到期的负债。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6344473.24元比年初余额增加44.45%,主要原因为新增融资租赁款。 合并利润表项目 投资收益本年累计数9539858.12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增加64.06%,因为委托贷款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年累计数168700.89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减少60.08%,原因为财政补助比去年减少。 合并现金流表项目 收到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到的现金本季度发生数为2907246.4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1.64%,主要原因为收到的利息减少。 收到的的税费返还本季度发生数为49712982.1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7.56%,主要原因为实现的出口退税款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季度发生数为16295596.5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0.47%,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孚日热电收到供暖管网工程款。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季度发生数为38075985.8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9.95%,主要原因是支付费用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86266.83元,比去年同期小计增加62.93%,主要是收到的委托贷款收益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季度发生数为23331962.0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2.15%,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季度为-251434985.9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2.52%,主要是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4840437.5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98.83%,主要是收到的受限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15:00至2016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十五项议案: 1、《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年度财务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9、《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10、《2016年配股发行方案》; (1)配售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4)配售对象 (5)配售时间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7)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8)承销方式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11、《关于2016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4、《关于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15、《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第1至第8项议案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1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第9至第15项议案经公司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16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第5至第15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6年4月2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8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2.2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15:00至2016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萌、彭仕强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16年4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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