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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TitlePh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4月19日15:00-2016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6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周本宽、李双海、李永强、冯俭、王砾向股东大会述职

  特别提示:第(七)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第(五)、(六)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编号:2016-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 9:30-11:30,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6年4月18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周思伟、张杨;

  (二)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三)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 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新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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