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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6-09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2日(周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2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16年4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5年年报;
6、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均已在2016年3月31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7项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工作日9:00—16:30,2016年4月22日上午8:00—9:1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依此类推。议案及对应申报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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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忠、黄逢春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2015年年报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16年4月22日深物业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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