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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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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 要 提 示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2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行业股票整体表现可能较差的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对本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期)进行了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设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文正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562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联系人:叶序炮

  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董事会成员:

  陈文正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江苏区域负责人,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投委会秘书长,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钢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开发部科员,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香港深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常任委员。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守宇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河南大学教师,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长、项目管理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曹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历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律师,历任丹东纺织专科学校教师,丹东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杰生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乔旭东先生,执行监事,博士,副教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委秘书长助理、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刘晓东,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职工监事。

  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邵钢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洗尘先生,督察长,本科学历,曾任新疆奎屯市外贸公司总经理、书记,兵团外经贸委处长,新疆新天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新疆大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副主任。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阮菲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经纪业务部基金部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深圳市启元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财富管理总监。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兵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华泰证券电脑部业务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交易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东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曾任深圳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等职。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侯世霞女士,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行业研究员;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邵钢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杨兵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侯世霞女士:本基金基金经理;

  丁硕先生:公司公募基金团队成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文正

  联系人:范大鹏

  电话:0755-33011863

  传真: 0755-33011877

  客服热线:400-060-3333

  公司网址:www.htcxfund.com

  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trade.htcx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林源

  电话:010- 89936329

  客服电话:95558

  传真:010- 89936329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蔡允革

  电话:010-63636388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王晓江

  电话:010-8357407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6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吴慧峰

  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腾艳

  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0755-83478806

  网址:www.cs.eciti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谢璇

  联系人:陈德富

  电话:021-38565781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 -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www.5ifund.com)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 33227950

  客服: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6)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文正

  联系人:范大鹏

  电话:0755-33011896

  传真:0755-3301187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海珠中大科技综合楼601室

  负责人:黄添顺

  经办律师:欧阳兵

  电话:020-84115022

  传真:020-84113152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 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曹阳

  电话:021-23235654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对新兴产业的投资管理,拓展大类资产配置空间,在精选新兴产业中个股的基础上适度集中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走势:主要通过对GDP 增速、工业增加值、物价水平、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实体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位置;

  2、国家战略导向:主要通过对国家中期经济发展战略导向和行业政策,寻找未来有望持续高成长的产业方向;

  3、中观行业盈利:主要通过对同一行业主导发展要素,历史盈利水平的纵向比较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盈利水平的横向比较,判断行业所处的景气阶段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

  4、市场估值与流动性:紧密跟踪国内外市场整体估值变化,货币供应量增速变化及其对市场整体资金供求的可能影响。

  <二>股票投资策略

  (1)对新兴产业的界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参考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标准,本基金对新兴产业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互联网技术、传媒、通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以及其他运用新商业模式或技术实现变革的行业。

  由于新兴产业是一个与时俱进动态更新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新兴产业的产业构成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各类技术发展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等因素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首先是基于以上对新兴产业的定义确定属于新兴产业的行业,并且,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本基金将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根据行业景气状况,新兴技术、新兴生产模式以及新兴商业模式等的成熟度,在充分考虑估值的原则下,实现不同行业的资产配置。重点配置于那些核心技术和模式适宜于大规模生产、产品符合市场趋势变化、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并且估值合理的子行业。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选取归属于新兴产业的公司发行的股票构建新兴产业股票库。在新兴产业股票库中,本基金将优选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所指的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是指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

  1)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

  受宏观经济、技术进步、产业政策、社会习惯、下游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从而导致行业整体成长性较高。本基金主要通过持续跟踪行业数据,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深入进行上、下游产业链调研,适时对新兴产业各子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进行研判。

  2)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

  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具体体现在市场竞争有序且进入壁垒较高。在行业中,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助于行业龙头公司的快速成长。受品牌、技术、资金、资质等因素影响,不同行业的进入壁垒存在差异,进入壁垒较高且行业成长空间较大的行业通常可以获得较快的成长和较大的市值增长空间。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当前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公司。

  3)公司管理层素质较高

  公司管理层素质同样影响公司的成长性。本基金将通过对以下因素的综合分析,对公司管理层素质进行评判,从中选择管理层素质较高的公司。

  ①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设置合理,内部奖惩分明,升迁有序。

  ②公司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

  公司长期愿景清晰,企业文化积极向上,能够激励公司不断向前发展。

  ③公司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团结、敬业、专业、诚实并充满激情,能够带领公司员工较好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并能够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控制成本、开拓新业务及发挥自身优势,以带领公司不断成长。

  ④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研发能力位居行业前列,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对原有产品、原有服务等进行改进,或者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服务等,以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⑤公司营销能力

  公司已建立起适合产品或服务特点的营销网络,销售能力较强,可以不断开拓新市场、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

  (4)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估值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建立投资组合。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三>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审慎原则下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通过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内在价值、市场溢价率、中签率和申购机会成本等综合评估申购收益率,从而制定相应的申购策略以及择时卖出策略。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六>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四)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五)投资决策流程

  1.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分析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在广泛参考和利用公司内、外部的研究成果,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撰写宏观、策略分析报告;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的分析报告和研究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研究部部和基金经理提供的月度投资计划、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讨论,明确资产配置构成和最新变化,并最终确定总体投资方案。

  3.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基金总体投资计划,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个券做出判断,完善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方案,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具体实施下达交易指令。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基金经理应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4.交易执行

  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调整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结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其他资产构成

  ■

  1.11.2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3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5年8月10日公布的《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及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对“六、基金的募集”内容进行了更新。

  6、新增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的相关内容。

  7、对“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内容进行了更新。

  8、新增了“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内容。

  9、新增了“十一、基金的投资”的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10、新增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11、对“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12、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 2015 年9月23日至2016年3月 22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13、新增了“二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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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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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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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年度现金分红网络说明会的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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