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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4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核查,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增加第四小点: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巨轮智能上市后的历次累计减持股份情况,现更正如下: 原文: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1,07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3%。2016年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巨轮智能无限售流通A股2,5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6,07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为36,075,026股,质押股数32,474,000股。本报告书所涉及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三、关于信息披露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3年4月20日,郑明略先生向巨轮智能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巨轮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也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相关的收益权、表决权及其他附属权利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 截至 2006年8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5年9月21日,郑明略先生和巨轮智能签署股改承诺,承诺自获得流通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本人任职期间直至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该公司的股票。 截至2010年12月30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现更正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1,07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3%。2016年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巨轮智能无限售流通A股2,5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6,07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为36,075,026股,质押股数32,474,000股。本报告书所涉及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三、关于信息披露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3年4月20日,郑明略先生向巨轮智能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巨轮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也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相关的收益权、表决权及其他附属权利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 截至 2006年8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5年9月21日,郑明略先生和巨轮智能签署股改承诺,承诺自获得流通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本人任职期间直至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该公司的股票。 截至2010年12月30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巨轮智能上市后的历次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对由此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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