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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04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4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7.53元/股)及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晨鸣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须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62,416,999股(含1,062,416,999股),其中,晨鸣控股承诺以不少于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中,晨鸣控股承诺以不少于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除控股股东晨鸣控股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晨鸣控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其他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如需)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订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重新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废止。 公司重新制定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高俊杰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04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4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7.53元/股)及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晨鸣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须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62,416,999股(含1,062,416,999股),其中,晨鸣控股承诺以不少于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中,晨鸣控股承诺以不少于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除控股股东晨鸣控股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部门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晨鸣控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其他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同时控股股东也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订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重新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废止。 公司重新制定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对比表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陈洪国先生、尹同远先生、耿光林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具体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 3、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境内、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晨鸣租赁增资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管理层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决定,晨鸣租赁尚未出资到位的资本金人民币13.72亿元,出资人由香港晨鸣变更为公司,公司代替香港晨鸣承担该部分之出资义务。 同时,为便于晨鸣租赁开展项目融资及租赁业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增加公司效益,公司决定对晨鸣租赁继续进行增资,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分批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9.28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晨鸣租赁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7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10亿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晨鸣租赁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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