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0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二、会议审议事项”中 更正前为: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更正为: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2、“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之“(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之“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中 更正前为: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现更正为: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补充“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附后)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之“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 更正前为: “原章程:第一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一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更正为: “原章程:第三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三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三、《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正文页脚 更正前为:“审阅报告 第1页”、“审阅报告 第2页” 现更正为:“审计报告 第1页”、“审计报告 第2页” 更正后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6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更正后的《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12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2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14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章勇坚、张光华、金自学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2,407,674.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40,767.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981,088.84元,减去公司支付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16,800,000.00元,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9,347,996.27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8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0,000,000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6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凌渭土先生、钱木水先生、杨宝洲先生、程红汛先生、沈剑巢先生、朱国良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凌渭土先生、钱木水先生、杨宝洲先生、程红汛先生、沈剑巢先生、朱国良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2016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的权限进行相应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1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刊载于2016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公司将营业执照的“注册号330621000004792”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6184714D”,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原章程 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10年10月21日经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现持有注册号为330621000004792号的《营业执照》。 修改为: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10年10月21日经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6184714D号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情况将发生变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章程: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万元。 修改为: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万元 原章程:第三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6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三章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9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并决定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5日15:00—2015年5月6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议案4、6、7、8、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3日16:3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3、在投票当日,“华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赤杭 电 话:0575-85565978 传 真:0575-8556594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