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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1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16-020号《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截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626,957,1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391,42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总计转增125,391,427股;不送红股。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6,957,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26,957,13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52,348,56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4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派发红股数、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股份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52,348,562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未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数量Q0为6,554,800份,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 =6,554,800×(1+0.2)= 7,865,760份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8.34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8.34-0.2)÷(1+0.2)= 6.78元。 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由6,554,800份调整为7,865,760份,期权行权价格由8.34元调整为6.78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咨询联系人:王慧 咨询电话:021-61610958 传真电话:021-61610959 十、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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