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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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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94版)

  本节补充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本节“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一)年产800台采棉机项目”补充披露了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2、本节“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一)年产800台采棉机项目”补充披露了项目的报批进展情况。

  3、本节“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年产5,000台压捆机项目”补充披露了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4、本节“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年产5,000台压捆机项目”补充披露了项目的报批进展情况。

  5、本节“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三)年产10,000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补充披露了项目的报批进展情况。

  五、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本节新增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补充披露了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主要应对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证券代码:603789 公告编号:2016-04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审慎分析,现就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开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2,982,201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68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一)财务指标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9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32,982,2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68万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根据天职业字[2016]7907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432,579.7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23,539.00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在2015年预测数基础上按照0%、60%、70%的增幅分别测算;

  7、假设公司现金分红实施月份为2016年9月,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比例,即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8、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以下测算不考虑股本转增等事项对公司利润、股本产生的影响。

  (二)测算过程及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2016年较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0%、60%、70%三种盈利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实现回报需要一定周期,通过募集资金实现的相关收入、净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298.2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68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800台采棉机项目、年产5,000台压捆机项目和年产10,000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298.2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68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800台采棉机项目、年产5,000台压捆机项目和年产10,000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

  公司一直从事联合收割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较为单一。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农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得到较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会对农作物的耕、种、收农机具进行配套批量采购。为此,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急需通过纵向和横向产品系列开发,构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产业链,丰富产品系列,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纵向一体化以及多样化的作业需要。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应我国农机行业市场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布局,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通过布局压捆机、采棉机、大中型拖拉机等国家重点扶持产业,不仅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完善产品结构,拓展全程机械化产业链,还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地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800台采棉机项目、年产5000台压捆机项目和年产10000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通过共享销售渠道,具备消化以上产品新增产能的能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使公司借助资本力量,丰富公司业务体系,完善产业布局,改善公司产品单一风险,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作为国内研发、生产、销售稻麦油联合收割机的企业,其生产、销售的星光系列联合收割机成为我国联合收割机中的主要机型。自上市以来,为改善公司产品单一风险,公司进一步研发其他农业机械,并通过收购星光玉龙进入收获后处理机械领域,收购星光正工进入采棉机领域。通过以上方式,公司逐步实现“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全品种、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产业链”上的拓展,丰富产品系列,完善产品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主营业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发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收后处理等一体化作业的农机产品系列。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江苏正工关于采棉机的人员、技术、市场的储备情况

  自成立以来,江苏正工一直致力于采棉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江苏正工拥有专利技术24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16项,外观设计4项。经过多年的研发、试制、改进、借鉴吸收,研发出三行采棉机摘头、创建了垂直升降—水平卸棉系统、开发了采棉机实时监控系统,其生产的产品性能稳定,具有高采净率、低撞落棉率、梳棉顺畅、卸棉快捷、成本低廉、部件寿命长久且易于维修等优良特性,已成功实现小批量生产。

  2015年2月,公司产品经过农业部棉花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其中采净率97%,含杂率10%,撞落棉率1.5%。公司生产的4MZ-3型棉花收获机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进入农机补贴目录。

  2、湖北玉龙关于压捆机的人员、技术、市场的储备情况

  自成立以来,湖北玉龙致力于压捆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湖北玉龙拥有实用新型专利11项。其生产的系列压捆机性能优越,性价比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影响力,在行业内建立起良好的客户基础,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逐步扩展的客户范围为公司新增产能的市场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星光农机关于拖拉机的人员、技术、市场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共有研发人员49名,并组建专门的拖拉机业务团队,从事拖拉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集中国内现有技术优势,部分采用国外领先技术,自行开发具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先进的系列拖拉机产品。

  一直以来,公司在联合收割机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公司拖拉机业务与现有联合收割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业务构成业务体系,通过借鉴公司在联合收割机行业的经验,实现渠道共享,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良好的信誉以及品牌影响力将提升大中型拖拉机的销售能力。

  五、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利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完善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增厚未来收益,使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以此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论证,募投项目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业务实现多元化发展,降低公司原有产品单一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类型和收入、利润来源的多元化有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实现产能利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持续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控制,使募集资金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规划(2016-2018)》,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未来分红规划(2016-2018)》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公司利润分配,有效提升股东回报。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依据其职责权限切实推动公司有效实施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履行其作出的前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依据其职责权限切实推动公司有效实施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履行其作出的前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已于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4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依据职责权限切实推动公司有效实施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切实履行其作出的前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 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 承诺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4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子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上限不超过1亿元,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 本事项需提交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星光玉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信期间自星光玉龙股东大会通过之后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子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将提交星光玉龙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子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子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中短期理财产品进行适度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4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8日发出,于2016年4月18日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5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及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外部监事2015年薪酬及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完整准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并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等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等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4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

  至2016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18已经2016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7已经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议案17已经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12、13、14、15、16、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12、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证券法务部)

  4、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周国强、王黎明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xgnj@xg1688.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证券法务部

  邮编:313017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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