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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2016年度银行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授信金额情况公告如下: ■ 注1: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贷款,需利用公司国有土地使权和固定资产(房屋、设备)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上抵押贷款的抵押期限按照实际贷款情况,依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执行。 为便于银行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文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出口比例不断提升,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决定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拟在银行办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业务期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以及《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二、投资标的 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国债回购、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三、投资额度 2016年度内投资资金额度累计不得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要求 公司运用阶段性富余自有资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国债回购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市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应对2016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现金流情况做出投资产品赎回等退出安排,投资该类产品不能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风险管控 董事长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本规定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机构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有着比较充裕的资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4月18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 公司作为涤纶工业丝、帘子布、灯箱广告材料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长带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公司预计在2016年度内,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产品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2016年度内,公司预计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高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吕佩芬女士、独立董事杨鹰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度投资者接待日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20日发布了201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6年5月13日(周五)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3点-5点 二、接待地点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会有引导牌指引) 三、登记预约 1、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 2、联系人:魏静聪; 电话:0573-87989889;传真:0573-87123648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王伟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吕佩芬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葛骏敏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函》。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美国海利得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更好地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壮大,解决其在经营中所需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美国海利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国海利得”)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万美元,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美利坚合众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桃树街1776号619室 3、法定代表人:葛骏敏 4、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日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销售涤纶工业长丝产品、涤纶帘子布、涤纶帆布等 7、股东情况: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美国海利得55%股权,Hamilton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美国海利得45%股权。 8、最近二年美国海利得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借款方:HAILIDE AMERICA, INC,(简称:美国海利得) 2、担保方: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HAMILTON INTERNATIONAL, LLC(一家乔治亚州有限责任公司,简称“Hamilton Intl”) (3)JACK A. HAMILTON ,JR. (乔治亚州居民,简称“Hamilton”), Hamilton 持有HAMILTON INTERNATIONAL, LLC 100%股权,间接持有美国海利得公司45%股权) 3、担保方式: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AMILTON INTERNATIONAL, LLC 和JACK A. HAMILTON ,JR. 共同为美国海利得担保,构成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方名称:美国海利得 5、相应债权人名称:WELL FARGO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6、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共同担保数额为不超过4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 7、担保期限:1年 8、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 以上同意,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2/3 以上同意。 三、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2%。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美国海利得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美国海利得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担保风险较小,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海利得美国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400万元美元,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海利得美国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5%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且本次担保公司与HAMILTON INTERNATIONAL, LLC(一家乔治亚州有限责任公司,简称“Hamilton Intl”) 和JACK A. HAMILTON ,JR. (乔治亚州居民,简称“Hamilton”)共同为海利得美国公司担保,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对美国海利得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00万美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358.31万美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5年的财务报表。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下转B18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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