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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牛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15年7月9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的通知,具体如下: 大商集团为了履行维护稳定资本市场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郑重承诺: 1、从2015年7月8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大商集团承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大商集团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增持大商股份股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商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2015年7月10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商公司”)的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国商公司为了履行维护稳定资本市场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郑重承诺: 1、从2015年7月10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国商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国商公司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增持大商股份股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国商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日期2016-04-19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16年第1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开百货1家,无关闭门店及确定的拟增加门店。 新开设门店名称为抚顺东洲新玛特,为百货门店,开业日期2016年1月,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地址为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北街9号。 二、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 本公告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提示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6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将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7日9 点 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6日 至2016年4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5:00至2016年4月2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6 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5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5:00至2016年4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1.6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1.7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1.8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1.9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1.10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可到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也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2016年4月26日16时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4月26日(非工作日除外),9:00- 16: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参会规定: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登记,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411-83880485 4、传真号码: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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