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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2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16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筹划的事项为拟收购北京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股权,可能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该事项后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继续停牌。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2016-024)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标的公司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2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0,461,41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906,091的17.84%,为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涉及股东人数为5人。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4月25日。 一、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3] 166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向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 刘庆峰先生、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郁先生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0,377,02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3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378,115,876股增至468,492,900股。 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并派发现金人民币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增加到800,870,596股。 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派发现金人民币1.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211,776, 641股。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存在本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4 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0,461,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92,014,25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8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国移动、刘庆峰先生、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郁先生。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胡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有8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刘庆峰先生、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郁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占其持有限售股份总数的25%。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大讯飞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3、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科大讯飞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2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547号《关于核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95.3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4,5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38.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2,288.9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4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66号《关于核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0,377,024.00股,募集资金总额175,331.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84.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72,947.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4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3]15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黄山路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会同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各个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情况为: ■ 2016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016.07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 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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