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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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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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7版)

  (10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10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10)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11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21-20835879

  (113)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兵

  客服电话:95162

  公司网站: www.cifco.net

  (1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11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号码: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1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1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1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电话:021-80133888

  传真号码: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11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 张皛

  联系电话:021-33323998

  传真号码: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2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121)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号码:0595-22505215

  (122)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3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3-15楼

  法定代表人: GIBB GREGORY DEA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6666 18

  网址: https://www.lu.com/

  (1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电话: 86-021-50583533

  传真号码: 86-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124)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电话:65181028

  传真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6-9355

  网站:www.kstreasure.com

  (12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26)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8-7575

  网址:www.taixincf.com

  (12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28)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129)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13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3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电话:021-22267987

  传真号码:021-22268089

  网址: www.dtfunds.com/

  (13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21

  传真号码:020-89629011

  (13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3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吴玉明

  客服电话: 4008-366-366

  网址: http://www.hxzq.cn

  (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经办会计师:汪棣、周祎

  六、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持续获取价格回归价值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以及分红所带来的红利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最高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5%,最低比例不得小于基金净资产的60%;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并在投资流程中采用公司开发的数量分析模型进行支持,使其更为科学和客观。

  1、宏观经济分析

  由于本基金是混合型的基金,因此,宏观经济分析在基金投资中的作用除了确定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外,重点在于考虑不同市场状况下股票资产的投资战略导向,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投资机会,并对价值分析过程中的重要参数和指标进行确认。

  2、行业配置

  在整体的资产配置策略确定后,本基金将进行行业配置。基金将深入分析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和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在行业配置的过程中,基金将利用分类行业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动态地建立起一个包含所有行业的系统,数量化地分析各行业与整体经济变动的相关性及各行业自身的周期性,判断和预测行业的相对价值,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估值水平差异。

  在行业配置阶段,本基金重点做以下考虑:

  (1)重点关注增长率不低于同期国内GDP增长率的行业;

  (2)重点关注具有较大市值的行业;

  (3)重点关注价值低估的行业;

  (4)重点关注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的行业;

  (5)适当配置或调节经济周期敏感性资产的比例。

  3、个股选择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行业配置决定后,基金经理将对股票库中个股进行分类和筛选,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做出评级,对重点公司建立财务模型,预测其未来几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股票进行估值,以决定是否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在个股选择的过程中,基金将充分利用华安开发的各类股票估价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对影响市场和股票价格变动的诸多因素考察,获取股票内在价值的相关参数,动态地建立起个股分析体系,对个股风险特征、预期收益、预期分红、与行业和整体市场相关性进行量化,判断股票的内在价值。

  4、组合构建

  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基金经理将考虑以下因素:

  (1)个股的相关性矩阵。组合经理通过个股间的相关性矩阵分析,在精选个股的基础上达到分散投资从而分散风险的目标;

  (2)个股买卖的时机和操作周期。组合经理根据数量分析小组的模型分析和自身判断,选择合适的市场时机和个股的价格拐点,在预期的操作周期内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6、其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金融工具,以减少基金资产的风险并提高基金的收益。

  7、归因分析

  本基金通过归因分析确定基金业绩贡献的构成,为以后的组合调整提出方向。

  (1)单阶段基金超额收益来源分解分析。

  (2)多阶段基金超额收益来源分解分析。

  8、基金建仓期

  本基金的建仓期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投资管理的基本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微观企业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体系

  华安实行三级决策体系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三级决策体系的责任主体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协调小组和基金经理。决策管理的原则是集体决策、分层授权、职责明确和运作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协调小组是基金投资的协调机构和中间桥梁,投资协调小组由基金投资部、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基金经理是基金运作的直接管理人。

  3、投资管理程序

  严谨、科学的投资程序是投资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稳定管理、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赖以实现的保证。本基金实行以资产配置、证券选择、组合构建、交易执行、评估与调整、数量分析及投资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程序。

  (1)资产配置

  研究发展部和被动投资部金融工程小组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提交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数量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之上,研究发展部策略小组提交投资策略分析报告及资产配置建议报告,基金经理提交基金组合分析报告和未来操作建议,供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报告并形成投资决策建议,审议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2)证券选择

  基金经理根据决策会议的决议、基金的投资限制要求和市场判断,从核心股票库中挑选股票来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研究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数量、时机,其中超权限投资安排等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已经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集中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风险与绩效评估

  基金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管理部门开发模型,评估组合风险价值、行业配置、估值、流动性、利率和信用等风险。绩效评估采用华安自主研发组合绩效归因分析系统和第三方绩效归因系统,对投资组合指定时间段进行绩效分解,归因收益风险来源。

  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合规监控,合规监察稽核部依据证券基金相关投资法规,同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合规监控。

  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6)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4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上;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则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6)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同业存款利率×10%。

  其中:沪深300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开发的目前在中国A 股市场最具权威性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已经成为开放式基金应用最为广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其以中国A 股市场中市值规模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A 股市场的行业代表性,可以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

  如果今后有其它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五、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申购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申购费率见下表: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0.01份基金份额,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注3:关于转换费用的其他相关条款请详见公司网站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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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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