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63628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金属制品领域的专业制造商,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开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产品升级的完整制造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邮电通讯、汽车轮胎、道路、桥梁、水坝、核电站建设及晶体硅、蓝宝石、磁性材料、精密陶瓷等硬脆材料切割等领域。产品销往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竞争对手主要来自行业内的其他相关企业,包括镀锌钢绞线、钢帘线、预应力钢绞线、切割钢丝及金刚线的制造厂商。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在行业规模、产品结构、研发能力、产品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公司在报告期内设立了鼎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新产品、新行业的投资,为公司发现培育新的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关于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针对河南证监局指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整改,更正了相关财务数据,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瑞华专函字[2015]48150004号专项审核报告。2015 年 3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1、2012年,本公司的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造成本公司2012年年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多计预付账款372.49万元、少计应收票据800万元、多计应付票据25000万元、少计短期借款25427.51万元。2、2013年,本公司的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造成本公司2013年年报合并资产负债表多计预付账款955.16万元,少计应收票据3213万元、多计应付票据44600万元、少计短期借款46857.84万元。3、2013年,在“融易达”业务中,本公司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造成本公司2013年年报合并利润表虚增利润总额24.58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国内传统行业去产能、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公司经营遇到了更多的困难与挑战。面对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需求低迷等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年度计划,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以“资金是血液,创新是灵魂,效率是生命,市场是主题”经营方针指导,不断开拓,勇于创新,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一)主要经营指标实现情况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579.8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9.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17%。 1、营业收入构成 ■ 2、营业成本构成 (1)分行业 ■ (2)分产品 ■ (二)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措施 1、经营管理方面 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面对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的环境,公司通过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管理控制,提高经营成效;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经营风险,巩固经营成果,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产品研发方面 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进行技术工艺创新与产品开发,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提高产品质量,保持企业产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员工管理方面 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持续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员工劳动强度,以提升员工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建全员工关怀机制;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兴企为根本,不断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制订完善的企业人才发展计划,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同时,通过完善公司的绩效薪酬体系,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薪酬管理措施,分层次,有目标地吸引、保留和激励企业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融资管理方面 面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为改善企业财务结构,提高企业经营利润,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实施配股计划,为公司补充自有资金5.69亿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关于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针对河南证监局指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整改,更正了相关财务数据,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瑞华专函字[2015]48150004号专项审核报告。2015 年 3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本公司的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造成本公司2012年年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多计预付账款372.49万元、少计应收票据800万元、多计应付票据25000万元、少计短期借款25427.51万元。 2、2013年,本公司的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造成本公司2013年年报合并资产负债表多计预付账款955.16万元,少计应收票据3213万元、多计应付票据44600万元、少计短期借款46857.84万元。 3、2013年,在“融易达”业务中,本公司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造成本公司2013年年报合并利润表虚增利润总额24.58万元。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内新设成立了两家公司:①鼎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100%;②泌阳昊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实际出资;同时公司转让了所持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液压有限公司57%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恒星液压的股权,恒星液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保军 批准报现出日期: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王莉婷、白忠祥、郭志宏、赵志英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5,798,925.07元,营业利润26,591,399.70元,利润总额45,574,895.5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91,425.67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66,960,161.31 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696,016.13元,加上2015年年初结存的未分配利润35,818,584.59元,减去2015年半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35,318,141.60元,母公司 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764,588.17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08,191,535.66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706,362,8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共需支付现金70,636,283.2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128,304.9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16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编写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1080009号,上述文件均于201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于2016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写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1080008号,上述文件均于201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正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21,916.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6,221,916.70元。《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正的公告》于2016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情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关报告详情,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 综上所述,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66,960,161.31 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696,016.13元,加上2015年年初结存的未分配利润35,818,584.59元,减去2015年半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35,318,141.60元,母公司 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764,588.17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08,191,535.66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706,362,8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共需支付现金70,636,283.2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128,304.9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转增金额为353,181,416.00元, ?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随着公司对相关资产情况的进一步了解,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对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修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正情况概述 (一)本次修正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二)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经进一步与相关客户沟通,根据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为谨慎起见,公司对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补提了减值准备。 (三)本次修正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 二、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现列表说明该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21,916.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6,221,916.70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15 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公告编号:201603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5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焦耀中先生;保荐机构代表人赵春奎先生;独立董事白忠祥先生;财务总监、董事张云红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5月9日(星期一)-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5:00-2016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第4、5、7项议案需对参与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6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 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 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恒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注: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