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异议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AC发泡剂是一种性能优越的发泡剂。AC发泡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聚乙烯、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等材料的常压发泡或加压发泡,还用于面粉改良剂、熏蒸剂和安全气囊的产气剂等。AC发泡剂广泛应用于制鞋、制革、建材、家电等行业,由于AC发泡剂的优越性能,近年来AC发泡剂被应用于橡塑保温材料、汽车内饰等新型环保、节能材料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氯化亚砜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在染料、医药、农药等行业中具有广泛的用途。近年来氯化亚砜的应用方法不断创新,目前氯化亚砜已被用于三氯蔗糖的制备等食品添加剂行业和锂电池的生产等新能源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公司是国内第二大的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生产商,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市场占有率均排名行业第二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HG/T 3788-2013 《工业氯化亚砜》;公司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AC发泡剂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单位。

  至2016年1月,公司已拥有十五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其中氯化亚砜产品方面有12项,AC发泡剂产品方面有3项。公司已掌握了超微细AC发泡剂和二氧化硫全循环法生产高纯度氯化亚砜方法的生产技术,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009年10月、2012年4月、2015年11月,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近年来多次获得国家、省级表彰,先后被评为“全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先进集体”、“全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江西十大绿色经济企业”。公司分别荣登“2014江西民营企业100强”、 “2015江西民营企业100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化工行业进入关键的转型升级期,在整体经济环境低迷的形势下,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下游市场需求持续疲软。本年度是公司上市的第一年,也是公司在经济下行与环保压力持续增大的困难和挑战中艰难前行的一年。受国内销售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跌;8月份,鉴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个别企业超标排放废气,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园区内企业全部停产进行环境治理,公司为配合环境整治工作而停产,发生停产损失。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全年利润额较上年下滑明显。

  面对重重困难,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稳抓前提(安全环保)、双轮驱动(生产、营销)”的工作思路,坚定信心,沉着应对,稳扎稳打,基本实现了整体效益回升企稳的工作目标。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7,485.37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6.51%;实现营业利润5,071.54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46.52%;实现利润总额4,369.17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54.85%;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92.22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55.01%。

  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营销、产品质量、科研开发、内控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市场营销方面

  2015年,公司始终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注重资金风险控制,通过创新营销理念,运用价格杠杆调整优化市场布局,强化品牌营销等措施,推动营销工作的不断进步,在市场开拓、价格调控、提高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鉴于本年度市场行情下滑及8月份停产的客观影响,销售业绩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国内AC发泡剂市场销售约23.5万吨,公司市场份额约占23%,产能及产量位居国内第二。AC发泡剂销售量较上年同比下降7.80%,主要是受8月份停产影响,公司全年产量计划未能完成;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0.80%,主要受下游市场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人造革、鞋材等行业近年来不景气,橡塑保温材料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很多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歇业或倒闭。另一方面AC终端用户由于技术的改进,其单位产量的发泡用量也比以前有所减少。由于下游产品价格的大幅下滑以及AC行业供大于求,导致AC产品市场疲软及价格下滑。

  报告期国内氯化亚砜市场销售约20万吨,公司市场份额约占15%,产能及产量位居国内第二。公司产品氯化亚砜全年销售量同比下降10.82%,主要因8月份停产影响,全年产量下降;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7.73%。氯化亚砜产品现主要应用于食品添加剂行业中的甜味剂-三氯蔗糖的制备及活性染料中间体对位酯的生产,其中三氯蔗糖和对位酯两大产品需求最大。但两大产品报告期内市场相当疲软,价格下滑幅度较大,下游产品价格的大幅下滑传导至氯化亚砜产品自身的需求疲软及价格下滑。

  二、产品质量方面

  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优级品率达100%,产品碱合格率达100%,顾客满意率98%以上。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关键过程的控制措施持续适宜,产品质量稳定。公司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秉承精细管理、追求卓越的原则,以循环经济为中心,走绿色环保与质量效益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项目推进方面

  1、新增年产5万吨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企业整体效益的情况下,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启动,作为公司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三期工程,计划总投资7,162.3万元。目前,项目主要设备均已完成招标,完成投资3,509万元。现已逐步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2、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工程:该项目方案于2015年6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项目计划投资3393.7万元。报告期内主要完成了对AC发泡剂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全面技术升级改造和扩能改造,同时对其配套的高氨氮废水回收液氨生产装置进行了填平补齐改造,确保了环保达标排放。截止2015年底已完成投资1,598.8万元,计划投资中尚有1,794.9万元拟转入2016年作为完善化项目继续实施。

  3、公司经重新申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1536000113。

  四、研发方面

  紧贴市场需求,重点围绕AC发泡剂产品的多元化来开发系列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申报了5项国家发明专利,其中: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三项(专利号为:ZL201410405304.6;ZL201410371353.2;ZL201410370912.8)。此外,在开发AC发泡剂分级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2016年度公司将继续推进AC发泡剂深加工项目。

  五、内控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制度修订完善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成本管控,坚持安全生产,强化风险防控,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企业现行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切实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宜云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第二大的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生产商,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始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清洁效益同时发展,已经形成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7,485.37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92.22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适当现金分红不会影响企业日常周转资金的流动性。鉴于目前公司处于成长期,经营发展稳健,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拟定高送转分配方案。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前6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说明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可能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情形。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未来6个月股份尚处于锁定期,没有减持计划。未来如有5%以上股东减持,届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没有影响。

  2、按照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后,2015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摊薄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

  3、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披露前6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公司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的首发限售期届满。根据股东《首发限售承诺》,已解除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27,742,500股;同时根据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因承诺仍需锁定股份数量为20,806,875股,于2016年3月21日实际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935,625股。

  披露后6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提案人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已签署关于关联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协议。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8,356.19万元,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公司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6年第一季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母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系母公司之控股股东。

  2、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

  *1、公司董事刘林生、汪国清、曾道龙系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2、2014年底,吴华将其所持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吴华仍参与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

  3、关联方介绍

  (1)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骆家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公司大院内);

  主营业务:双氧水、二氧化硫生产销售等。

  (2)乐平市蓝塔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危险、监控化学品)。

  (3)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656.528225万元;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主营业务: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制造、销售等。

  (4)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207.69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聚乙烯醇、电石、醋酸乙烯制造及销售等。

  (5)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何佩峻;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主营业务:三氯化磷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销售等。

  (6)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地址:衢州市巨化北道;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橡胶制品销售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关联方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792.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015年已偿还银行贷款10,600万元,投入募投项目1,250.18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904.77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前提下,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批程序

  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2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汪国清先生、董事会秘书李角龙先生、财务总监胡敦国先生、独立董事汪利民先生、保荐代表人曹文轩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唐文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汪利民、陆豫、蔡启孝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6,410.94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22.22%;2015年营业收入87,485.37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6.51%;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92.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0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6年营业总收入103,069.55万元,利润总额5,373.17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67.2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公司共实现利润36,922,249.93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692,224.99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230,024.94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09,972,610.81元,减除本年度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18,0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5,202,635.75元。资本公积年末余额为452,560,322.14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960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原12,000万元变更为24,000万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执行国家“三证合一”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74号)批准,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00512000014。

  修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74号)批准,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56750119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同时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修改为: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根据上述修订相应修改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〇二条中关于公告媒体的相关内容。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通过,则上述第六条和第十九条的修改无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11,770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总额为8,356.19万元(不含税),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16年全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和审计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贷款及授权事宜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为提高贷款工作效率,降低筹资成本,提议授权董事兼总经理汪国清按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与相关银行洽谈有关融资事宜,代表公司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担保或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申请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AC发泡剂技改三期工程完善化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为公司上市募投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21,945.88万元。该项目自2010年开始分期分批实施,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本募投项目累计资金14,585.41万元(含氨回收项目资金),结余资金7,360.47万元。通过改造,截止2015年12月31日,AC发泡剂装置能力达到日产175吨(6.3万吨/年)。

  2016年度,公司将在现有装置基础上继续进行技术创新和扩能改造,并配套实施低浓度氨氮废水深度氧化处理改造,以彻底解决低氨氮废水脱氨的问题。本期项目计划投资4,653.37万元(其中2015年度已实施未完工项目结余1,794.90万元,2016年新增投资2,858.47万元),通过改造,使公司AC发泡剂产能达到220吨/日(年产8万吨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技改方案〉的议案》

  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项目作为上市募投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7,881.72万元,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实际完成项目投资1,457.36万元(已从募投项目资金中支付)。

  为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2016年拟开展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本期项目计划投资1,507.05万元,通过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装备水平,彻底消除装置中的安全和环保隐患,同时,适当提升产能5,000吨/年,使氯化亚砜生产装置产能逐步达到4万吨/年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宜云先生。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5:00至2016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5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做总结汇报,并提交《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6和议案8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议案7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6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

  联系电话:0798-6735688

  联系传真:0798-6806666

  联系邮箱:ljl2198@163.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1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8。

  2、投票简称:世龙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世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汉华主持,应参会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76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信 托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