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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6,7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及可充电式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商业公众场所备用照明、家庭备用照明、军工照明、户外休闲活动、工矿照明及户外作业。随着亚非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而导致电力供需缺口较大及政局不稳定所导致的战争、欧洲及北美洲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对户外休闲活动的需求等因素,公司主营产品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及可充电式交直流两用风扇的销售收入逐年上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1)营业收入与公司已披露的第二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供应链业务开展所代收代付的货款不能确认为收入,合并营业收入调整所致; 2)净利润与公司已披露的第一季度报告、第二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调整到15%所致。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0,250.11万元,比2014年同年增长20.4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69.49万元,比2014年同期增长4.4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8,205.22万元,比年初增长2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424.12万元,比年初增长3.87%。 本报告期,公司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重新调整销售战略,通过控制原材料成本及产品工艺改造等方式来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产品单价的调整,使得公司具备更大的价格竞争优势,促进销售量的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对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类产品的研发及宣传力度,报告期内,向市场推出多款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并广受市场青睐。 公司于本报告期内于深圳前海市投资设立了深圳安备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以电商销售的方式,以“ANYBY 安备”无绳家电为特色逐步开拓国内市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设的方式新增3家子公司,即: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安备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安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深圳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安备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安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蒋小荣 日期: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1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9日以邮件及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10: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蒋小荣女士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曾宪纲先生、沈健先生、陈咏梅女士、源晓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参考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确定的经营目标。2016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较2015年收入增减区间为-10%~10%;;计划实现净利润较2015年增减区间为-30%~1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6]第5-000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269.49万元,提取 10%盈余公积后,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0,010.77万元。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186,700,00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933.50万元,不送红股,不转增。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9,077.27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意见并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5-00023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 年 6 月 26 日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93,350,000 元增至186,700,000 元。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2016年度拟按如下方案对部分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2016年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全文、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以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港口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经营需求分批分次办理,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上游的采购款项、新厂房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核投资理财方案,由总经理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执行和管理,投资理财具体运作和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以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全文以及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核查,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3: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于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2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分 (2)网络投票 ①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A、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②网络投票时间 A、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 4、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5、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高管薪酬调整及考核方案》; 8、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九项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邮编:52908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2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德祥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4、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投票流程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3 2、投票简称:金莱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年度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股东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1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192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6]第5-000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269.49万元,提取 10%盈余公积后,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0,010.77万元。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186,700,00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933.50万元,不送红股,不转增。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9,077.27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合理资金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6-02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安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备”或“控股子公司”)与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照明”)的法定代表人均为甘峰先生,且甘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49%股权。风光照明主营业务为节能型荧光灯管的生产与销售,与公司采购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度。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结合采购成本、产品性能及售后服务的考虑,向其购买节能型荧光灯管,长期以来双方合作愉快,2015年度公司与风光照明发生的原材料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197.60万元(含税,下同),占年度同类交易金额的80.39%,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风光照明将发生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浙江安备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公司采购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度。公司基于采购成本及对原材料特殊性能要求的考虑,计划向浙江安备购买锂电池,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浙江安备将发生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会议表决情况 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次董事会审议不涉及现任关联董事,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额度均没有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4、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1)公司与风光照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9日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万元。 (2)公司与浙江安备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9日无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企业控股) 住 所: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功能区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703000148312 法定代表人:甘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佰贰拾陆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节能型荧光灯管;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风光照明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甘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49%股权,且为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公司名称:浙江安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甘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锂电池的研发、销售及此相关的设计、安装、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安备51%股权,为浙江安备的控股股东。 2、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风光照明购买节能型荧光灯管,预计2016年全年发生的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公司向浙江安备购买锂电池,预计2016年全年发生的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3、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上述框架协议内容已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具体价格根据市场化的原则以协议价格为准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曾宪纲先生、陈咏梅女士和沈健先生经会前认真审查并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201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2、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金莱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金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2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复核测评,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前后比较表 ■ 2、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净残值率为5%。 3、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日期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性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随着公司新厂房及宿舍的建成使用以及旧厂房的出售,公司目前拥有的房屋建筑物较之过去发生了很大变化,房屋建筑物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原来的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真实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 调整后,公司的折旧年限符合同行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水平,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变更,更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处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 1、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预计减少约626.13万元人民币; 2、净利润:预计增加约532.21万元人民币; 3、所有者权益:预计增加约532.21万元人民币。 本次折旧年限调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计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6-02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20日发布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本公司情况,现定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蒋小荣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德祥先生、财务总监李芳女士、独立董事沈健先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陆文昶先生。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2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经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年4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内有效。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及委托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壹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壹亿元,受托方是信用评级高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银行。 本次投资事项仅为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可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 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将在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正式签署协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与受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风险投资,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二、需履行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1、公司进行投资理财行为,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及披露。《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投资理财项目,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经营管理层应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配套的投资理财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核投资理财方案,由总经理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执行和管理。投资理财具体运作和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通过制定科学的理财方案,并实 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岗位分离操作。投资决策、买卖操作、资金管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 3、公司将对理财资金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安排专门财务人员对理财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及时对理财资金进行对账。 4、监督、检查和汇报。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可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影响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将及时收回投资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相关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合理资金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属于证券投资,不属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2、上述投资事项程序合规 (1)上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4)上述投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金莱特《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上述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较为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2)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金莱特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金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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