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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6-02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决定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4)。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0日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第五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16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任光明先生、林钢先生、靳东滨先生、李全先生、高思华先生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第5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2016年4月22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公司第五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 4、公司邮编:100080 5、联系人:史卫华、张青 6、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8、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荣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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