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绍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 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27,668万元,增长约81.41%,主要系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926万元,增长约25.47%,主要系本期医疗工程结算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95,208万元,增长5.33倍,主要系期末支付爱奥乐及达孜部分股权款,及应收地产业务的股权转让款。 4. 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226,123万元,减少97.4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5. 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8,294万元,增长约3.21倍,主要系本期办公楼达到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6.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减少22,520万元,原因同上。 7. 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14万元,减少76.82%,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8.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减少1,146万元,减少82.5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9. 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2,900万元,增加160.4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一年期借款。 10.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5,598万元,减少约65.2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1. 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314万元,减少约93.76%,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2.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82,718万元,减少约99.19%,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12,06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利润表: 1. 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310万元,增长约2.08倍,主要系本期支付重组中介费增加所致。 2. 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22万元,增长89.53%,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3.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65万元,增长约56.28倍,主要系本期计提债权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4. 本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3.78万元,增长10.71倍,主要系本期支付设备损坏赔偿款所致。 5. 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增加7,757万元,增长58.21倍,主要系本期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与上期相比减少53,002万元,减少6.84倍,主要系本期支付医疗工程款增加所致。 2.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期相比增加14,042万元,增长1.4倍,主要系本期收到股权款所致。 3.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期相比增加51,699万元,增长3.01倍,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资产”)、上海亲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投资”)、周星增、奚志勇、TBP Nursing Home Holdings(H.K.)Limited(以下简称“TBP”)、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置业”)、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签订了《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根据框架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桥资产、周星增、TBP合计持有的亲和源股份116,660,000股,占亲和源58.33%的股权。各方同意本次58.33%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初步定为40,83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在签订正式协议时由各方协商确定。目前审计机构正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 2、2016年2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的交易预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持有参股公司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德医”)20%的股权以现金及股份支付的方式出售给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地”),友德医20%股权预估值为40,000万元,交易对价暂定为40,0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15,571,776股深天地股份,现金支付8,000万元。目前深天地公司已披露交易预案,深圳市华佗在线网络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李严、李佑、周智、黄廷梅、张进生侵权的诉讼事项也已经进入立案审理阶段。上述友德医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款 9.22 亿元,公司按照与宜华集团签订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收到宜华集团支付广东宜华 50%股权转让款后,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广东宜华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广东宜华公司的股东已由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宜华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宜华集团名下,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已经完成。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2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10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并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集团支付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5811万元、汕头荣信50%股权转让款4710万元、广东宜华50%股权转让款92200万元。按照公司与宜华集团签订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收到宜华集团支付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汕头荣信50%股权转让款及广东宜华50%股权转让款以后,公司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梅州宜华公司、汕头荣信公司、广东宜华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梅州宜华、汕头荣信、广东宜华剩下的50%股权转让款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完毕,目前在公司账上体现为其他应收款项。上述款项形成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基于股权转让事项而产生的,股权转让的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交易双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履行,在一定期限内将会履行完毕,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