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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8,845.20万元,增长39.35%,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227万元,增长100%,系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报告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72.76万元,下降37.70%,系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到期收回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25,335.36万元,下降100%,系贵州仁赤项目(BT模式)收回工程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560.75万元,增长100%,系期末增值税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2,187.09万元,下降78.53%,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7、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43.36万元,增长37.17%,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1.23万元,增长35.12%,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91.98万元,下降57.41%,主要系财务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万元,增长49.19%,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55万元,增长50.01%,系确认的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0.19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本期未发生资产处置利得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94万元,增长48.71%,系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025.59万元,增长607.30%,主要系贵州仁赤项目(BT模式)收回工程款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10.15万元,增长49.45%,主要系上年吸收合并中海信息发生投资活动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0.81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本期未发生筹资活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6-013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群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蔡惠星、周晓宇、瞿辉、张河涛、王清华、钱志昂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 2016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1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6-014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公司监事会主席戴静女士召集了本次会议,监事宋培新、程丽参加了会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计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6 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 2016 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16-016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3: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5号楼8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河涛、王清华、钱志昂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上第1、3、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已于201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已于201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21号楼4楼)。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 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6年5月19日17:00 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在投票当日,“中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0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于个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7、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海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21-58211308 传真:021-58210704 邮编:20013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每项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 2、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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