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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星”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0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美星”,股票代码为“300509”。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22元/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6年4月18日(T+2日)结束。
4、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921,68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63,364,675.7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78,31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35,324.30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即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78,315股,包销金额为1,035,324.30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39%。
2016年4月20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55297、8755772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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