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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4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3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 19 号),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一、2015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和综合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34.23%、682.42%和95.12%。请对下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一)请结合矿山机械、生铁、矿建工程服务等业务在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详细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比下降的具体原因。

  回复: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与成本分行业明细如下表:

  ■

  2015年,宏观经济继续下行,煤炭、钢铁等行业受到的冲击持续加大。分述如下:

  1、矿山机械和矿建工程服务

  (1)煤炭行业低迷,下游市场萎缩。

  公司煤机产品和矿建工程服务的主要客户是煤炭企业。报告期内,受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煤炭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强,使得煤机的设备需求和矿建工程服务市场大幅萎缩,致使公司的煤机业务和矿建工程服务的营业收入都较去年同比下降60%以上。

  (2)为规避业务风险,公司主动放弃部分订单。

  由于煤炭价格的持续下滑,煤炭企业的经营困难也日益加剧。为保障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公司有针对性地选择信誉良好、资产状况较高的客户开展业务,主动放弃了部分业务订单。

  (3)生产成本的刚性和滞后,严重影响到净利润和综合毛利率。

  公司属于传统的重型机械设备制造商,厂房、机器等固定资产和土地等无形资产的占比较大,折旧、摊销的成本较多;矿建工程服务由于设备检修、配件更新等,也增加了营业成本。

  综上,在收入大幅减少,成本和费用又具有一定的刚性和滞后的情况下,导致利润和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2、生铁及铁精粉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由于调整了生产流程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营业收入较去年略有增加。

  作为传统的生铁铸造和铁矿石开采行业,一方面,公司加大了环保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投入,增加了营业成本;另一方面,行业的整体下行和销售价格的持续下滑,致使毛利率较去年下降较多。

  (二)2015年1-6月,矿建工程服务毛利率为-1.99%,2015年全年,矿建工程服务毛利率为-56.98%,请说明上述业务2015年全年较2015年1-6月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收入成本变动如下表:

  ■

  由上表比较可以看出:2015年上半年,矿建工程服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为0.48亿元和0.49亿元;2015年下半年,矿建工程服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为0.2亿元和0.57亿元。下半年的收入较上年环比下降58.33%,成本较上年环比上升16.33%。主要原因是:矿建业务各项目部在2015年下半年,对设备进行了检修和配件更新,导致成本上升。同时,行业因素和停工检修,致使收入下降,但成本的刚性和滞后,导致下半年毛利率大幅下滑并影响了全年的毛利率水平。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扩大了生铁及铁精粉的生产量,同比扩大36.26%,而生铁及铁精粉的毛利率为-4.1%,请说明毛利率为负但仍然扩大生产的具体原因。

  回复:

  1、生产流程和工艺的优化,提高了生产效率。

  该铸造生铁的高炉生产线,设计产能为45万吨/年。曾因改制停产时间较久。公司自2012年收购以来,逐年修缮、更新,使其产能逐步释放和恢复。

  报告期内,公司对该生产线包括环保设施在内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优化,调整了工艺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另外,铸造生铁所用的高炉等大型生产设备,具有不能关闭的特殊性,刚性的固定成本,使得量产的增加以降低单位成本。

  2、维持大客户关系

  子公司铸造生铁的客户,主要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保证老客户所必需的生产用量,维护好客户的长久合作关系,公司适度增加了部分产量。

  (四)2015年四季度净利润亏损2.69亿元,请说明四季度业绩较前三个季度波动较大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收入、利润如下表:

  ■

  1、煤炭等行业经济持续下行,收入减少。

  第四季度内,受煤炭行业持续下行的影响,公司的煤机和生铁业务收入较上半年减幅较大。

  2、计提减值准备,减少了净利润。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确认,就成本与可收回部分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岁末年初,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账龄出现跨年度,经综合考虑,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

  因此,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提196,598,617.93元,相应减少了第四季度的净利润。

  二、2015年,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7亿元,其中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分别为1.2亿元和0.77亿元,请说明:

  (一)本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同比下降7.11%和12.52%,请结合报告期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说明坏账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明细及变动如下表:

  ■

  1、行业下行,应收款项风险加大。

  随着宏观经济的持续下行,煤炭企业客户的经营日趋困难,增加了公司应收款项收回时间、金额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的会计处理原则,公司有必要计提坏账准备。

  2、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增加,相应增加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按账龄分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方法,对达到或超过一定账龄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报告期内(末),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出现跨年度,对达到2—3年和超过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并结合各类存货的销售毛利率、可变现净值及未来市场前景等因素,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2014年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明细如下表:

  ■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

  (1)销售毛利率情况

  2015年,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明细如下表:

  ■

  由上表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均较上年度大幅下滑,绝大部分已出现负值,说明售价已低于成本,应当计提跌价准备。

  (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是否取得确凿证据等因素,按照如下标准确认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未来的市场前景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由于主导产品的下游煤炭行业持续低迷,公司煤机产品业务量大幅下降,综合运营成本较高,绝大部分煤机产品的毛利率为负。此外,由于宏观经济下行,铸造生铁及铁精粉销售价格大幅下滑,部分库存商品的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存货成本。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取得了确凿证据的基础上测算出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根据测算出来的可变现净值来计算应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合理的、充分的。

  3、2014年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014年,经过测算公司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其相应成本,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所有存货均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你公司拟将对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重机林钢”)不超过52,956.89万元的应收账款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对重机林钢进行增资,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一)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重机林钢净利润分别为-1,384.32万元、-240.44万元和-9,859.69万元,其主营业务生铁及铁精粉的毛利率为-4.1%,请说明在重机林钢业绩持续亏损且主营业务毛利率为负的情况下,你公司对其进行债转股的原因和必要性,并分析重机林钢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此次增资后对其经营情况的影响。

  回复:

  1、关于增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进行财务核算

  公司应收全资子公司的款项中,99.49%为其他应收款,是股份公司(母公司)在日常的经营中,陆续拨付给全资子公司用于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由子公司循环使用并陆续归还。但由于其经营规模较大,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较多,因此,将该部分款项(债权)转为投资(股权),是为了更真实地反映母、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更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

  (2)有利于调整母子公司的资产结构,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次债转股后,子公司负债将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整体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

  2、关于林钢的未来发展前景及增资后对其经营的影响

  林钢是国内最早冶炼铸造用低钛生铁的厂家,是中国铸造生铁生产基地 、是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保留的全国18家铸造生铁生产企业(发改办工业【2008】967号)。低钛生铁冶炼工艺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林钢铸造生铁以内在质量球化性能好,化学成分稳定,磷硫元素含量低的显著特点,在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未来,随着国家对部分钢铁行业的去产能政策的落实,作为保留项目的林钢生铁还将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部分债权转为股权后,一方面有利于其资产结构调整,改善其经营能力;另一方面,如若其未来市场前景不好,公司将通过整体出售的方式,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并相应增加投资收益。

  (二)2015年度,你公司业绩亏损但仍对子公司进行债转股事项对你公司经营现金流的影响。

  回复:

  1、本次债转股之前,该部分资金在公司与子公司间来往循环使用,流入、流出金额基本持平。

  2、本次债转股后,公司可使用包括该子公司在内的其他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来弥补该部分缺口。

  综上,从公司与林钢系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关系角度看,该次债转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2015年末,你公司对重机林钢其他应收款余额52,685.8万元,账龄为一年以内,根据你公司2013年和2014年年报披露信息,对重机林钢的应收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请补充说明2013--2015年你公司与重机林钢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该等账龄分类是否真实、合理。

  回复:

  ■

  公司与林钢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周转资金,该部分资金在双方之间循环使用,账龄均不超过一年,年度末的披露数据,为双方年末的账面余额,是真实的、合理的。

  四、请你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报告期内出售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的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连续性的影响,对本次交易产生损益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回复:

  1、关于定价公允性

  (1)2015年8月6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拟出售老厂区部分资产总评估值为3.34亿元。

  (2)2015年9月25日,双方依照评估报告并友好协商,同意将该部分资产由公司以总金额3.1亿元出售给汇通公司。出售总价款由汇通公司分五年等额支付,并按不低于8%/年计算未付部分的费用。

  (3)本次交易是双方共同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综合考虑评估价值、付款方式、市场行情等因素,经平等、友好协商后确定的,符合市场交易的自愿、公平的交易原则,因此,我们认为,交易定价是公正、公允的。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连续性的影响

  (1)该项交易有助于公司盘活部分闲置固定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自2014年10月份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后,老厂区资产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将部分非流动资产流动化,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2)老厂区是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陆续建设的,缺少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各生产工序间衔接不太合理,存在重复作业、长远搬运等无用劳动。新厂区是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流水作业的生产模式建设的,更有利于工序衔接、上下呼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因此,老厂区的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连续性。

  3、关于交易损益的会计处理

  根据协议约定,总价款3.1亿元由汇通分五期等额支付给公司,未付款项按每年不低于8%计算资金占用费。

  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将总售价人民币31,000万元和标的资产总账面价值人民币22,254万元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合计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6,778.84万元。将汇通公司除首期款外的剩余款余额对应的资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4,960万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收益”,将总售价31,000万元和未确认融资收益4,960万元之和确认为“长期应收款”。然后将剩余4期应收到的资金利息即1,984万元、1,488万元、992万元、496万元在各期的每个月采用直线法摊销,逐渐冲销“财务费用”。

  上述会计处理已经公司年审会计师机构进行了专门鉴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处置老厂区资产的会计处理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3)。

  因此,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

  (二)报告期内新设立中智浩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林州重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锦绣圆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的设立目的和未来经营计划,并分析与你公司主业的关联性。

  回复: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作为传统制造的煤机、生铁等业务,受到行业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量萎缩严重。

  为促进公司在新常态经济下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提出了业务转型的战略方案,即在稳定主业的前提下,逐步向商业保理、文化旅游等轻资产业务领域的转型,并通过“设立平台、招聘人才、共同投资、绩效考核”等管理模式,以“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成功一批”的业务模式,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

  鉴于新业务领域存在人才、技术、市场等行业壁垒,为有效化解相关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设立了中智浩钏、盈信商业等子公司,作为公司依托主业、逐步转型的业务平台。具体分述如下:

  1、中智浩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在深圳前海注册登记的,拟出资10,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作为基金管理的业务平台;未来拟通过设立、受托管理基金等方式,为公司培育、储备优质标的资产或项目。该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在目前传统行业低迷时,更好地实施、服务于公司业务的转型和项目的培育。

  2、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公司与珠海横琴黑石盈信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在深圳前海设立的,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51%,为控股股东;对方认购49%。主要用来实施商业保理项目,为资质好、信誉高的客户做应收账款保理和管理服务的。该单位是公司实施业务转型的实施主体,自2016年1月已投入运营。

  3、林州重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在林州市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要为了通过协调客户之间的资产、存货,盘活公司与各客户之间的应收账款。该公司的设立并运行,可以有效化解公司与客户之间资金与存货和矛盾,促进公司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4、天津锦绣圆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与上海柳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涛等共同出资设立的,是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该公司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快公司向文化旅游方面转型的步伐。该项目通过与专业团队合作,筛选、储备部分优质文化旅游资产,通过专业的业务平台,为上市培育良好的标的资产,以更有力地服务于公司的业务转型。

  5、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等在北京登记注册的,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该项目主要是为了加快公司与中科院在空间应用卫星方面的业务合作,以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1,013.24万元,请分项说明各项目的形成原因、会计处理,以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了老厂区部分资产,在扣除各项费用、成本后,合计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6,778.84万元。该事项为报告期内的偶发事项,其会计处理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处置老厂区资产的会计处理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3)。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一方面是政府对项目的补助费用,分摊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共868.41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该事项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是公司当期收到的太阳能奖励款,共74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和河南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7),该事项不具有可持续性。

  ■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该部分是矿建公司调整2013年度按照查账征收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5年12月取得税务部门核定征收的认可资料进行的调账处理。该事项不具有可持续性。

  (4)2015年3月24日,你公司对关联方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亿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预计销售金额分别为6.5亿元、1.2亿元和2亿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额分别9802.35万元、124.99万元和0元,请补充说明期初预计的依据及其充分合理性,实际发生额和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回复:

  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明细如下表:

  ■

  1、期初预计的合理性

  2014年,公司的煤机业务收入为8.50亿元。由于煤炭价格的持续下滑,煤炭企业采购煤机设备的付款能力也随之减弱。

  为保证公司煤机产品的销售收入和资金回笼,2015年度,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故在参照2014年度销售额的基础上,对二个租赁公司作了适当划分,分别为6.5亿元和2亿元。

  在对平煤神马进行预计时,考虑到平煤神马集团的需求量比较大,并对公司的采购会较以前年度有所倾斜,故预计额与去年保持了一致。

  2、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距较大的原因

  2015年,由于受到行业等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煤炭行业景气度的急剧下滑,公司的煤机业务全年收入为2.6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3.09%。因此,由于总体收入较2014年下降较大,致使公司的预计额与实际发生额也出现较大差额。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3.69%,请说明本期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截至目前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如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定价、收款安排情况;与2014年相比,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请说明原因。

  回复:

  1、2015年末,公司客户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截至目前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如下表:

  ■

  2、关于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客户1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该公司董事,属于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的业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其融资租赁的渠道,向煤炭企业客户销售煤机产品的。即:公司与设备使用方(客户)约定好设备型号等合同条款后,再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直接将货款支付给公司。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客户分期将租赁费支付给租赁公司,在客户未支付完毕融资租赁费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

  公司与租赁公司的交易定价主要是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合理商定的。由于销售价款的最终承担者是煤矿企业客户,因此,交易的最终定价是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是公允、合理的。

  根据交易规则和合同约定,合同价款视不同情况,由租赁公司一次或分期支付给公司。

  3、客户变化情况

  与2014年相比,公司前五位客户中,煤机客户减少一位(由三名变成二位)、矿建客户减少一位(变为零),均有所减少;生铁及其他业务客户占比略有增加。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的煤机业务和矿建工程服务,由于受到行业因素影响,收入减少;生铁业务量有所增加,客户占比也相应增加。

  六、你公司于2015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8,945.78万元,拟重点投资于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目前已置换3,000万元前期投入和预付12,000万元设备款,而后你公司变更此募投项目为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说明前述15,000万元前期投入款项的回款安排及进展;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性;对商业保理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回复:

  1、关于15,000万元的回款安排及进展

  (1)作为募集资金的前期投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及时补充到了募集资金专户。

  (2)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截至2016年1月5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将上述先期用于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15,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归还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并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02)。

  公司用自有资金先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上述15,000万元将直接归还至公司一般账户。

  目前,预付的12,000万元设备款,已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近期即可退回到公司账户;3,000万元前期投入,尚在积极协调,在本报告期末的应收款减值测试中,已按50%(即1,500万元)计提了坏账准备。

  2、鉴于宏观经济下行对传统制造业的影响,公司的上下游及相关企业客户,均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情形。

  在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公司的商业保理项目主要以供应链中的煤炭、钢铁等企业的优质客户为主,面向其他客户为辅。通过向供应链客户提供应收账款保理和应收账款的分户账管理等服务,收取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费。将公司业务链条和业务模式向行业上下游及相关领域延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主业的运营经验,以供应链金融业务板块为平台,搭建完善的产业链数据库和客户信息数据库,依靠资源优势及人才储备,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不断提高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

  因此,公司的商业保理项目,是针对本企业或相关企业上下游之间的应收账款,提供的供应链商业保理服务,是以当前的业务为基础的,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3、商业保理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1)设置专门的资金账户,严格按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2)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制定严格的风控制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的审议制度。

  (4)严格执行项目的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的工作流程和机制。

  (5)内控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内控审计。

  七、报告期内,你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为29,760万元,同时确认4,960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请说明长期应收款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形成原因、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对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

  回复:

  1、该分期收款销售的商品,全部为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老厂区部分资产形成。

  2、长期应收款金额为总价款31,000万元,减去第一期付款6,200万元后,再加未实现融资收益4,960万元而形成的。

  3、未实现融资收益,将于未来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会对当期的损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4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于2016年4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名,代表股份337,70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62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1名,代表公司股份51,074,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2%。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名,代表股份337,69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602%。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703,5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9,5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发行申请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337,694,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0,7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37,699,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5,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699,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5,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699,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5,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699,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5,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48,5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与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37,696,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宋全启回避表决;同意27,004,09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817,993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37,696,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与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48,5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与鸡西金顶重机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48,5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与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48,5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与亿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宋全启回避表决;同意27,004,095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817,993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与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与郑州三山石油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37,696,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48,5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2,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8,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53,2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16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699,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5,4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5,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53,2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子公司融资提供担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郭现生、韩录云、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回避表决;同意51,253,24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7,701,1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1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067,13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3,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4,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耀黎律师、梁爽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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