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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A: ■ 2、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4日至2016年3月31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总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一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一季度,在基建和房地产投资的带动下,中国经济的增长好于2015年年底的市场预期。1-2月融资和货币同比大幅多增,地产和基建融资成为主力。政策多重刺激下,地产销量持续火爆,而新开工和地产投资也出现反弹。基建投资出现企稳迹象,居民和政府加杠杆或带来需求短期回暖。通胀方面,年初以来由于菜价和猪价持续上涨,国际油价和大宗商品价格反弹,叠加房价上涨,以及投资短期回暖,总需求改善可能推升CPI等原因,通胀压力浮现。 年初以来,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美联储加息预期阶段性弱化,给国内货币政策留出了空间。从春节前后的情况观察,张弛有度的公开市场操作以及其他短期投放工具,很好地烫平了长假前后资金面的波动。虽然3月1日央行再次意外降准,但降准后一周的公开市场操作持续净回笼,目前货币政策意图主要在于维持适度宽松,有意愿烫平短期波动,但无意再次进行大水漫灌式的货币宽松。 在宏观经济稳定,通胀预期上升背景下,2016年一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陡峭化。短端在资金面相对宽松稳定的市场环境下,收益率以下行为主,长端受制于基本面及通胀等因素,收益率呈现区间窄幅震荡走势,1季度末,10年国债收益率小幅上行至2.84水平。信用债方面,由于理财规模持续增长,配置压力维持高位,资金继续涌入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总体收窄,但不同信用资质的品种间出现分化,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信用利差处于低位水平;低等级信用债则在不断发生的违约事件的冲击下出现信用利差走阔的情形。 权益市场开年经历了暴跌熔断行情后一路下行创出新低,随后触底回升,整个一季度,上证综下跌15.12%,深证成指下跌17.45%,创业板指下跌17.53%。一级市场新股发行平稳有序。转债市场1季度也出现大幅调整,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1季度下跌6.74%,市场平均转股溢价率从1月的40%上升为60%,而转债价格总体维持在110元-130元区间内。 本管理人在一季度灵活调整资产配置结构,适时降低利率债长债投资比例,兑现投资收益;同时精选中高等级信用债投资品种,维持一定杠杆比例,利用套息策略力求获得稳定的票息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A类产品报告期内表现为1.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0.27%。 本基金B类产品报告期内表现为1.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0.2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未开通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向截至2016年1月21日止登记在册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940元,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960元。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18日发布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9.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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