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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业从事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化学合成多肽药物合成、纯化、分析、质量保证、活性测定、制剂工艺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技术工艺体系。主导产品“基泰”已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销量位于同类产品前列。公司拥有通过美国FDA认证的化学合成多肽原料药生产车间;在注射用冻干粉针剂型方面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拥有4个符合中国GMP要求的冻干制剂车间,年产能近8,000万支;拥有一个符合中国GMP要求的固体制剂生产车间。 公司拥有丰富的化学合成多肽药物研发、注册申报、生产和市场营销经验,在中国市场已成功开发:增强免疫药物主要治疗各型肝病、肿瘤、老年科及感染类疾病的“基泰”(注射用胸腺法新)、注射用胸腺五肽,治疗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严重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辅助治疗的注射用生长抑素等3个化学合成多肽药物,以及21个其他各种治疗类别药物。其中19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较大变动,原制定的与研发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已不适应公司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与研发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对与研发支出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变更内容为:对于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研究开发项目,将项目开始至完成工艺交接的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项目完成工艺交接后至取得生产批件的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医药行业整体环境复杂严峻,药品的招标降价、医保控费、成本上涨、抗生素限用等因素使行业增速进一步放缓,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既定的目标紧密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受制于行业发展速度大幅回落及宁波双成建设投入等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970,366.92元,同比增长43.28%,实现净利润52,679,055.47元,同比下降13.33%。 (1)研发方面及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目前国内临床机构的现状与问题,以及临床研究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建议,同时结合了国家药监局出台的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政策决定,将在研发品种枸橼酸钾枸橼酸钠片、盐酸美金刚胶囊、阿德福韦酯胶囊、匹伐他汀钙片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了药品注册撤回。公司会对上述品种临床价值和市场前景做进一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进行深入的研究工作。 公司经过几年的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以及员工的辛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国际研发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注射用胸腺法新已经完成意大利申报注册工作。同时,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比伐卢定、艾塞那肽等项目也将陆续进行国际申报。 报告期内,国内研发已经上报了注射用比伐卢定的注册申请,注射用依替巴肽的临床试验还在进行之中,固体制剂项目的研发也在逐步进行。 C035项目,已经正式启动,目前进展比较顺利,这个项目是公司的重点项目,也是一个极具挑战的技术平台,在这个技术平台基础上可以开发许多新的品种,且将是领先的独特品种,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2)营销方面 2015年,在药品降价、各地招标进展缓慢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仍实现销售收入230,191,598.92元。由于主导品种注射用胸腺法新竞争对手增加,使整个竞争态势发生明显变化,市场份额、产品价格都受到严重挤压。公司其他品种竞争力不强,销售渠道没法充分利用,销售增长压力大。 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乐药业在报告期内调整销售思路,加强对外营销政策,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3)工程建设及宁波双成的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的冻干第四车间已竣工,并已在2015年9月通过国家药监局GMP的现场检查。原料药二车间扩建厂房建设基本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宁波双成投入资金,宁波双成作为固体制剂与抗癌药生产线国际化布局的生产基地,已全面开始实施建设进程。宁波双成生产基地占地约为336亩,目前已完成7大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包括固体制剂车间,冻干车间,研发楼,综合楼等。 (4)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原料药车间获得1个药品GMP证书,新建冻干粉针剂车间通过了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全年冻干制剂产量3,300万支。多肽原料药全年产出38.8kg,同比上升72.4%。公司全年继续保持无安全事故、无生产事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了调整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将不断扩大研发领域,开发新的品种,从以3类多肽药品研发为主扩展到目前涵盖3-6类原料药及制剂的30多个品种的研发,并且几个品种将在国内外同时申报。 (2)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较大变动,原制定的与研发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已不适应公司发展战略。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与研发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对与研发支出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变更内容为:对于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研究开发项目,将项目开始至完成工艺交接的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项目完成工艺交接后至取得生产批件的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董事会正式批准该会计政策变更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6年1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已公告披露的2014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目前该额度已到期。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子公司宁波双成于2015年6月1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69。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70。该产品已到期。 3、子公司宁波双成于2015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76。该产品已到期。 4、子公司宁波双成于2015年7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拾叁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年7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84。该产品已到期。 5、子公司宁波双成于2015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肆拾柒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86。该产品已到期。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议,一致同意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2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7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费用50,380,28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9,619,719.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2年8月3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528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39,443,719.5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5,050,192.24元。 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549,619,719.13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85,050,192.24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36,449,541.06元,累计发生的手续费支出10,042.82元,剩余募集资金1,009,025.13元于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转出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于2015年12月23日注销。 本公司2015年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进行增资,本年度宁波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宁波双成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0.00元,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122,750.73元,系误将非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所致。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25日将非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定义务。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注: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原名深圳发展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3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 日与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人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一次或累计12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2亿元提高至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为控制风险,公司承诺,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资金549,620,000.00元,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9,619,719.13元多280.87元,系公司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款项,公司已于2013年2月25日将其转出。 注2:本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5年12月23日注销,注销前募集资金余额1,009,025.13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该事项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注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宁波双成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122,750.73元,系非募集资金误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致,公司已于2016年1月25日将非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并于当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宁波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9,443,719.5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与其相关的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部分募投项目已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2年8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金额为125,316,413.89元。经本公司2012年9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2]010569号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5,316,413.89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进行增资,用于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宁波项目”),增资完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到16,600万元。该项增资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双成在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已全部用于宁波项目的支出。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发行新股超募资金金额为249,468,719.13元。根据公司2013年1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2014年7月28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投资建设“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作为实施实体。根据宁波项目的规划,该项目建设内容亦包括了固体制剂车间的建设。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避免超募资金投资浪费,保证超募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合理规划公司产品的产能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的“新建固体制剂项目”。该事项已于2014年12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建固体制剂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1,833.2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额1,776.57万元,设备投资额56.70万元。设备投资将继续用于宁波双成固体制剂车间。 根据2014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议案》以及2014年12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本公司将原“固体制剂项目”已经完成土建工程投资额1,776.57万元转入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由5,260.00万元调增至7,036.57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已累计投入6,949.12万元。 根据2015年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3月3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2.05亿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亿元,共计5.05亿元收购浙江巨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以下简称“收购杭州澳亚项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5亿元用于收购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的部分支付对价,剩余的3亿元股权支付对价由本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完成支付。经2016年2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6年3月4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 219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025.13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因公司人员疏忽,误将非募集资金转入了以宁波双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现并于2016年1月25日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非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针对该情况,本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业务,若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除上述事项以外,本公司2015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其他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19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一致同意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5月1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双成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双成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及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6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以备查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于晓风胡铱 电子邮箱: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huyi@shuangchengmed.com 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邮政编码:570314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3。 2、投票简称:“双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双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药业”)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双成药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列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王成栋、张建斌、袁剑琳、王波、詹长智、姚利现场出席会议,Wang Yingpu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波、姚利、詹长智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1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60,527,875.6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52,787.57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54,475,088.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4,905,876.18元,减去支付股利27,000,000.00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2,380,964.30元。本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342,547,839.72元。 3、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原因如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公司2016年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开展,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结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补充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的资金或者项目投资。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独立董事就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双成药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5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双成药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双成药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5年度)》。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吸引和保有优质人才,根据本行业整体工资水平,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现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如下: 1、主管研发的副总经理,年薪72万人民币; 2、总工程师,年薪12万人民币。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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