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1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质押的通知,现将股权质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道明投资将其持有本公司1,50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并于201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股权质押期限均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质权人向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均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道明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4,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8%;道明投资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份总数为15,030,000股,占道明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12.04%,占公司总股本的5.08%,道明投资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0,78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82%,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6.78%。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行业配套产品标的事宜,并聘请中介机构专业指导,计划于近日展开正式商讨收购事宜。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于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如出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期复牌的事项,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1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6),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899、证券简称:赣能股份)自2016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4月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2016年4月1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8)。 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止目前,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进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股票代码:002341 公告编号:2016-5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1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