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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1.3本行董事长孙建一、行长邵平、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旭保证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别项目及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执行了商定程序。 1.5 释义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前述统计口径,2016年3月31日的各项存款为22,482亿元、各项贷款为13,352亿元。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14,308,676,139股。 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2 补充财务比率 (单位:%) ■ 注:监管指标按监管口径列示。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三、重要事项 3.1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行于2016年3月7日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20,000万股,发行对象为12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票面股息率为4.37%,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9.52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一级资本。2016年3月14日,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于2016年3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16年3月15日和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4月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3.85%。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16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本行所持金融债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行所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各类普通金融债、次级金融债,不含企业债)账面价值为1,278亿元,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2 本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 本行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2014年,本行以抵债方式获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 3.5.4 本行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及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衍生品投资情况表 ■ (2)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金额是指所参考的标的物的合约金额,只体现交易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本行对衍生金融工具实施严格的风险限额管理,实际风险敞口较小。 3.5.5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1 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平稳运行,央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金融体系改革取得进展、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汇率市场化与人民币国际化协同推进的环境下,国内银行业总体稳健经营,但面临利差缩窄、盈利增速放缓的压力。 在国内经济新常态和金融市场化的背景下,本行秉承“变革、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集团综合金融优势,打造“大投行、大资管、大交易”平台,实现“公司、零售、同业、投行”四轮驱动;深化事业部改革,以专业化经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抓住政府投资、国企改革、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机遇,加快产品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改革,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增强资源配置的宏观适应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全行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规模平稳增长,盈利保持稳健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26,811.55亿元,较年初增长6.94%。存款基础不断夯实,吸收存款18,543.65亿元,较年初增加1,204.44亿元、增幅6.95%,增速居同业前列。本行适应市场变化,积极营销优质项目,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2,627.86亿元,较年初增幅3.84%。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5.32亿元,同比增长33.19%,其中:非利息净收入91.34亿元,同比增长65.26%;准备前营业利润175.64亿元,同比增长43.99%;净利润60.86亿元,同比增长8.12%。 2、结构持续优化,效率稳步提升 2014年11月以来,央行连续降息,银行利差普遍缩窄,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加强资产负债结构与定价管理,报告期内净利差2.76%、净息差2.87%,分别同比提升0.19和0.14个百分点。 受益于结构调整,本行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非利息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由上年同期的26.74%提升至33.18%,投行、托管、银行卡、理财和黄金等业务是增长的主要驱动。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本行持续优化成本管控模式,提升投入产出效率,全行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29.35%,同比下降4.03个百分点,较2015年度下降1.96个百分点。 3、各项业务良好发展,金融创新成效显现 公司业务:国际离岸业务在产品与平台方面均有突破。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开展境外私有化退市融资贷款、海外并购融资贷款、海外银团贷款和认购境外企业债券等业务,离岸业务非利息净收入同比翻番,占离岸业务营业收入的66%。平台方面,通过构建跨境E平台,向客户提供在线跨境结算、融资、现金管理等全方位的产品服务体系,力争成为“最佳跨境互联网金融服务商”。 零售业务:本行口袋银行重点开展网销保险业务,与直通寿险建立“网转电”新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口袋银行累计用户数1,562万户,较年初增长12%。平安橙子(直通银行)搭建“同时开展外部合作、从平台合作出发、为合作平台的个人用户提供金融产品服务”(B2B2C)的行业深度获客模式,期末客户数630万户,较年初增长24%。信用卡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期末流通卡量2,143万张、较年初增长7%,其中新增发卡218万张、通过交叉销售渠道获客占新增发卡量的约29%。 同业业务:本行同业客户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报告期末,同业基础客户1,400多家,目标客户覆盖率为41%,较年初提升5个百分点。行E通合作客户730家,报告期内新增215家,已超过2015全年新增数;报告期内行E通线上产品交易量8,018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0倍。黄金账户165万户,较年初增长43%。报告期末本行资产管理规模突破万亿,较年初增长40%,其中保本理财余额2,691亿元、非保本理财余额7,712亿元;报告期内同业理财销量破万亿,并成功推出和盈系列外币理财产品,受到投资者的认可;净值型产品品牌“成长family”日益深入人心,期末产品规模较年初增长近80%。 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期内,本行成功发行国内首单同业借款证券化产品,并分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首单房产持证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橙易2016年第一期持证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深交所发行市场首单商票类应收账款产品“博时资本-平安银行橙鑫橙e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 行业事业部:不断跟随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向新的领域转型,持续拓展产业基金、并购金融等业务的客户和项目资源。截至报告期末,行业事业部存款余额1,997.70亿元,贷款余额2,759.39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1.52亿元。 4、加强风险管理,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本行持续推进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调整,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受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深入推进等影响,部分贸易企业、低端制造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断裂、无力还款等情况,本行资产质量受到一定影响。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为1.56%、较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161.01%、较年初下降4.85百分点。 本行通过一系列措施,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清收、核销处置力度,防范和化解存量贷款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严控新增不良贷款,资产质量整体可控。报告期内本行计提贷款减值损失94.60亿元、同比增幅103.35%,期末拨贷比为2.52%、较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加强;本行清收业绩良好,报告期内清收不良资产总额11.3亿元,其中信贷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10.2亿元。收回的贷款本金中,已核销贷款3.2亿元,未核销不良贷款7.0亿元;收回额中79%为现金收回,其余为以物抵债方式收回。 5、推进资本补充与网点建设,提升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9.52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一级资本。2016年4月完成发行1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二级资本,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加快外延式发展步伐。报告期内,本行新增1家分行(合肥分行)、20家支行级营业机构,期末共有55家分行、1,018家营业机构。 3.6.2 资产质量 1、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产品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其他贷款包括新一贷、持证抵押消费贷、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的消费贷款等; 2、零售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上升主要集中在经营性贷款和汽车贷款。经营性贷款不良率上升主要受宏观经济影响,整体风险可控。汽车贷款持续深化业务结构调整,在风险准入政策完善和贷后催清收能力提升的双重作用下,报告期内新增不良与2015年四季度基本持平,整体风险可控。 3.6.3 利息收支情况 1、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日均余额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14年11月以来,央行在连续降息的同时放开存款利率上限,银行存贷利差进一步压缩。本行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在存贷差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净利差、净息差同比上升。 ■ 从环比情况看,存贷差、净利差、净息差保持稳定。 2、发放贷款和垫款日均余额及收益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吸收存款日均余额及成本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6.4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情况 1、资本充足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杠杆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报告期内因利润增长、优先股注资,一级资本净额增长,导致杠杆率较年初增加。 四、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平安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6年4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胡跃飞、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共14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蓉女士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蓉女士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上述任职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陈蓉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行拟在两年内在境内市场一次或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金融债券。 1、发行规模。一次或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金融债券,具体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2、发行品种。期限不超过5年的商业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金融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公司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支持中长期业务发展。 4、发行授权。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由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具体要求设置发行条款,并根据本行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状况具体确定金额、方式、期限、利率,可分期择机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以上议案须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16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资本信息披露政策》。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陈蓉女士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陈蓉女士简历 陈蓉女士,1968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企业经济管理硕士,现任平安银行副行长。 1993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信贷员、国际业务部主任,1996年11月至2001年1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信贷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于英国学习进修。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信贷风险执行总监,2005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发展银行首席内控执行官,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发展银行首席运营官,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任平安银行总行行长助理,负责西区五家分行的管理。2014年3月至今,任平安银行总行副行长,负责平安银行资金同业业务的经营管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蓉女士持有平安银行股份18,946股,与平安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行”)第八届监事会于2016年4月20日在本行32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邱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共7人现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本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2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至2016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6年5月13日发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议案8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报告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和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下午12:15-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大会登记处;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四、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 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二)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三)在投票当日,平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四)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4、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二)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三)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至2016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二)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案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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