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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其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收购和增资后持有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网科技)51%股权。 根据公司与优网科技及股东周莅涛等签订的《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优网科技股东周莅涛、刘海波、沈海涛、邓博文、苏州达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恒创瑞盈投资有限公司等作为业绩承诺方向本公司做出承诺:"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优网科技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不低于3,100万元、4,100万元和5,350万元,其中大数据及网络安全业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60万元、2,870万元和4,280万元。" "承诺年度内,公司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优网科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报告》,如优网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业绩承诺方同意以现金进行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优网科技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合并口径)36,099,647.70元,其中:大数据及网络安全业务净利润19,830,594.20元,完成了2015年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3,770万元人民币收购颜家晓、陈兆猛、王建铭、陈峻岭四人所持有的福州万山51%股权。收购完成之后,公司持有福州万山51%股权,福州万山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与颜家晓等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内的盈利承诺、补偿与奖励》条款,颜家晓等4人承诺福州万山及其子公司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山电力)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福州万山单体报表净利润不低于2380万元,亿山电力报表净利润不低于620万),"履约率以亨通光电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定为准。净利润口径为经审计的福州万山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州万山及其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30,372,148.63元,福州万山单体报表净利润24,169,564.66元,亿山电力单体报表净利润为 6,202,583.97元,业绩承诺方已完成2015年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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