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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6版)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3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四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5%部分310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5%部分28万股,合计回购注销33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此,公司总股本由406,378,675股减至402,998,675股。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根据本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4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6.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7.5%。公司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5人。

  2、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并获得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2012年4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后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5、2012年4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

  7、经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2年4月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3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6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40万股。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000×(1+1)=8,0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9-0.2)÷(1+1)=8.995元。

  8、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5月21日为授予日,拟向75名激励对象以8.995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740万股并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201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向70名激励对象以8.995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726万股并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张勋、徐建华、邵炜、俞小波、刘琼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6月11日。

  9、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

  10、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9月26日为授予日,拟向4名激励对象以9.11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201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向4名激励对象以9.11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

  11、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

  12、经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3年4月2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12.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4,12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52万股。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已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260,000×(1+1)=14,520,000(股);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00×(1+1)=1,2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95-0.1)÷(1+1)=4.4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115-0.1)÷(1+1)=4.5075元。

  13、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7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1.28%。

  14、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5、201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0.11%。

  16、201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7、经2014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825.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475-0.1=4.3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075-0.1=4.4075元。

  18、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7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第二期解锁数量为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1.28%。

  19、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20、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第二期解锁数量为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0.11%。

  21、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22、经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5年5月1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650.4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475-0.2=4.1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075-0.2=4.2075元。

  23、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以下448万股限制性股票:

  1、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5%部分363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5%部分30万股。

  2、9名离职人员徐青松、韩芳、戴征武、陆涛、陈巧云、周晓科、李莹、石劲力、闫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53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万股。

  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8,252万股减至27,804万股。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24、公司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合计448万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28,252万股调整为27,804万股。本次回购涉及人数71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70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4人(其中3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重合)。

  25、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四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5%部分310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5%部分28万股,合计回购注销33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此,公司总股本由406,378,675股减至402,998,675股。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依据,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其中,第四期解锁业绩条件为:201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1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931,152.31元(不包括公司2015年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的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下同)比2011年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3,795,167.47元下降81.30%,201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0%,未达到《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应将第四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部分310万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部分2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依据

  (1)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中“十、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司对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A、经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2年4月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3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6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40万股。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000×(1+1)=8,0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9-0.2)÷(1+1)=8.995元。

  B、经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3年4月2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12.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4,12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52万股。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已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260,000×(1+1)=14,520,000(股);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00×(1+1)=1,2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95-0.1)÷(1+1)=4.4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115-0.1)÷(1+1)=4.5075元。

  C、经2014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825.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475-0.1=4.3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075-0.1=4.4075元。

  D、经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5年5月1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650.4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475-0.2=4.1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075-0.2=4.2075元。

  根据《激励计划》中“十、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和“十一、公司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一)回购价格及回购日的确定,如公司按照本计划需要回购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其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执行。”公司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按照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执行。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数量如下:

  ■

  (3)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475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075元/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8万股,回购资金14,035,35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406,378,675股变更为402,998,675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338万股,回购资金14,035,350元。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201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达到《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应将第四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部分310万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部分2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依据、回购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以上股份。

  七、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的要求,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该部分股份。

  八、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徐伟民律师、章佳平律师认为:

  1、 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且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

  2、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股份数量、价格及目前已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已经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现阶段需履行的全部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3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8,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31,396,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604,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388,039.3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15,960.6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251号)。

  2. 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4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37,34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4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7,5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12,5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12,500,000.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78,33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4,421,661.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5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422,495,202.16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58,271,929.73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973,272.43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对子公司增资和收购子公司128,25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129,807.13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5,241,135.58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款135,241,135.58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对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0.00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80,141.91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7,736,337.74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158,271,929.73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973,272.43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对子公司增资和收购子公司股权累计228,250,0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购买资产135,241,135.5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709,949.04元。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189,571.9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4,442,048.42元(其中:募集资金404,421,661.32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387.10元)。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2012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原存储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募集专户资金更换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于2012年4月23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两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募集资金使用为0.00元,本期超募资金使用为235,241,135.58元,用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35,241,135.58、用于对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0.00元。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本期募集资金使用为404,442,048.42元,用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404,442,048.42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国家电网公司为提升状态监测系统装置质量及运行可靠性,完善系统功能,提升应用水平开展了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治理提升工作,放缓了在线监测产品招投标工作。

  [注2]: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系为其他募投项目配套建设的技术开发实验室。

  附件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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