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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3年3月20日,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成功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向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转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环境系统、底盘系统、制动和传动系统、转向及安全系统、电子电器系统、发动机附件系统等六大系列,产品品种覆盖重、中、轻、微型商用车和高、中、低档乘用车等系列车型;公司产品为众多国内整车/整机企业配套,部分产品远销海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区间调控,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国内汽车市场增速明显放缓,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450.33万辆和2459.76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25%和4.68%,增速比上年同期减缓4.01个百分点和2.18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量为2107.94万辆和2114.63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5.78%和7.30%;商用车产销量为342.39万辆和345.13万辆,比去年同期下降9.97%和8.97%。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零部件市场竞争,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目标,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快结构调整,加速整合进程,优化业务布局,建立灵活的机制应对市场变化;继续深度挖掘内部潜力,深化质量改善和成本改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克服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所带来的风险;稳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体系能力,积极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015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愈演愈烈的零部件竞争,以及不断提高的运营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2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6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0.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84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分别为富奥威泰克底盘部件(长春)有限公司和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所拥有的富奥威泰克底盘部件(长春)有限公司20%股权,同时,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株式会社威泰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所拥有的富奥威泰克底盘部件(长春)有限公司10%股权;2015年11月25日完成商务厅审批,2015年12月21日支付股权购买款项,确定最终购买日为2015年12月31日,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富奥威泰克底盘部件(长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为70.00%。 (2)2015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塔奥汽车系统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所拥有的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2015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其所拥有的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10%的股权;2015年12月15日完成商务厅审批,2015年12月24日支付股权购买款项,确定最终购买日为2015年12月31日,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为70.0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5 –0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付炳锋董事、周晓峰董事、李晓独立董事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表决,分别委托金毅董事、张志新董事、朱文山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金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张志新先生、吴云星先生、叶凡先生、吴博达先生、朱文山先生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015年,国内汽车市场增速明显放缓,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零部件市场竞争,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目标,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快结构调整,加速整合进程,优化业务布局,建立灵活的机制应对市场变化;继续深度挖掘内部潜力,深化质量改善和成本改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克服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所带来的风险。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下行、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愈演愈烈的零部件竞争,以及不断提高的运营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压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32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66%。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5年,国内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公司营业收入受到了较大影响,虽经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公司整体利润水平仍出现了一定的下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6】01310270号《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9,978,317.91元,提取盈余公积47,997,831.79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431,980,486.12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23,382,139.45元人民币,合计未分配利润2,455,362,625.57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股利分配方案如下: 1、以 2015年末总股本1,293,251,508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93,987,72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61,374,899.3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B 股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3、以上现金股利均含税。 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2016年投资预算报告。2016年投资预算总额预计为36,342万元,总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 特别提示:本投资预算为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转让富奥冲压件分公司资产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以下简称“冲压件分公司”)是公司于2011年2月设立的一家从事研发、制造、销售冲压件及相关产品的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 住 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奥大路599号 负 责 人:张殿富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冲压件及相关产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冲压件分公司资产总额9 042.8万元,净资产 7 444.9万元,2015年利润总额为-32.3万元。 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奥金环”)是由富奥股份与日本株式会社威泰克(以下简称“日本威泰克”)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乘用车底盘产品的冲压、焊接、涂装及装配业务,富奥股份与日本威泰克分别持有塔奥金环70%和30%的股权,塔奥金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住 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虹大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祖学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 545.99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汽车底盘部件和相关产品以及为其提供售后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塔奥金环资产总额 58 040.6万元,净资产32 851.3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323.3万元。 为加快发展公司底盘业务,整合富奥下属冲压资源,统筹冲压资源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底盘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将冲压件分公司的资产及相关业务转让给塔奥金环,转让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与塔奥金环的谈判结果确定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16年市场销售预测与主机厂产量计划,并结合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公司编制了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预算营业收入489 568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0 000万元,每股收益0.39元。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上述指标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2016年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了补充提高产销量后的流动资金不足,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如下筹资业务行使决定权: 1、余额不超过20 000万元且单笔贷款不超过10 000万元的银行信用贷款; 2、应付票据余额不超过40 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授权有效期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强子公司的风险意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对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2%,委托贷款手续费1%。。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编号:2015-05)。 因一汽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毅先生、付炳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集团的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十、 关于公司2016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理低效资产,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资产处置议案,内容如下: 1、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公司拟对部分正常更新、工艺闲置等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设备、长期闲置的房屋(含土地)等固定资产及政府收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 2、拟处置的存货 公司拟对部分存货进行处置,具体如下: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还与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6-06)。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毅先生、付炳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集团的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毅先生、付炳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 公司拟续聘该所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2万元;续聘该所负责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5月18日在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转让富奥冲压件分公司资产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6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6- 0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强子公司的风险意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对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2%,委托贷款手续费1%。。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 一汽财务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股东一汽集团的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二、 委托贷款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1、富奥辽弹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干渠路82号 法定代表人:甘先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997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出口:汽车钢板弹簧、螺旋弹簧、板弹簧、扭杆弹簧、稳定杆弹簧、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工程研究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富奥辽弹资产总额42,613.9万元,净资产6,406.5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527.4元。 2、一汽财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及其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 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三、 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拟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的主要用途:用于富奥辽弹生产经营。 3、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按年利率2%。 5、委托贷款手续费为1%。。 四、 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通过一汽财务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强子公司的风险意识。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委托一汽财务对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交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委托一汽财务对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交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 2016- 0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度内,公司将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还将与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金毅先生、付炳锋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一汽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B9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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