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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0版) ■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与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开及市场公允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主要为遵循市场价格;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2年2月8日,公司与一汽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同日,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等协议已经2012年3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交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对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将自动延长。2013年4月,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进行了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34)。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6-0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 3、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5、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6、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7、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对象及参加方式 1、 截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和B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同时持有公司A、B股股票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转让富奥冲压件分公司资产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16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11.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本通知公告之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六、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30011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联系传真:0431-85122756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 其他事项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030 投票简称:富奥投票 具体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富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0030 (4)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6)如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8)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详见http://wltp.cninfo.com.cn/gddh/main/tpzn.htm。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6–0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延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赵立勋先生、李志勇先生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内容如下: 1、以 2015年末总股本1,293,251,508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93,987,72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B 股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3、以上现金股利均含税。 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派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强子公司的风险意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对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2%,委托贷款手续费1%。。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 因一汽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委托一汽财务对富奥辽弹提供委托贷款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交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杨延晨先生在一汽集团任职,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集团的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五、 关于公司2016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理低效资产,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资产处置议案,内容如下: 1、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公司拟对部分正常更新、工艺闲置等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设备、长期闲置的房屋(含土地)等固定资产及政府收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 2、拟处置的存货 公司拟对部分存货进行处置,具体如下: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还与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5-06)。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杨延晨先生在一汽集团任职,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一汽集团的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七、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杨延晨先生在一汽集团任职,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适应公司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设计规范、完整,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15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相关附件。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资金需求、银行贷款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的发展,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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