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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4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81号书香世家酒店(苏州新浒店)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465,506,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012%。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465,136,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8695%。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369,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42,790,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678%。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48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6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48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6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48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6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48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6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50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8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48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6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48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69,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柯小荣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就2015年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书面报告。公司各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乔奕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代为宣读了述职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4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16.54元/股调整为6.60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超过290,205,562股调整为不超过727,272,726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和2015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高玉根、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文佳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定市莲池区瑞谷投资咨询中心、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元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霖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6.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发行价格16.54元,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290,205,562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其中,高玉根认购不超过18,137,848股,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33,252,721股,陈铸认购不超过21,160,822股,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29,020,556股,宁夏文佳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58,041,112股,保定市莲池区瑞谷投资咨询中心认购不超过54,413,543股,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36,275,695股,北京元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16,928,658股,上海霖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22,974,607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向上取整),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6.54元/股-0.05元/股)/(1+1.5)=6.60元/股。 四、本次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在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不超过290,205,562股调整为不超过727,272,726股,具体如下: ■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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