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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海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菊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菊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9.9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35.54%,主要是报告期内员工出差借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06.48%,主要原因系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铁路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路阳”)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4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对北京七彩通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通达”)5,000万元、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图”)2,000万元投资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42.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增加7,100万元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94.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办理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80.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71.3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缴纳了上期的应交税费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90.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的利息2,250万元所致。

  10、应交股利期末余额为1,129.97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376,656,4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75.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归还了银行长期贷款1,500万元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43.4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指标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0.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22.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增加致使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26.82%,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6.2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缴税款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40.0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母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1,300.05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20.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七彩通达5,000万元、智慧图2,000万元的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4.7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1,500万元、支付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的利息2,250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1年10月28日,公司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合同金额8,099.6079万元。2011年11月01日,公司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签订了该项目的销售合同,本公司在该项目中的执行金额为5,608.2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正在执行中,已确认收入4,304万元。

  2、2013年4月17日,公司与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项目》合同,合同金额5,5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正在执行中,已确认收入3,945万元。

  3、2013年,以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北京金鸿泰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调度所为联合单位共同研发的“北斗铁路列车卫星定位与辅助预警系统应用示范”项目,中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招标的“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于2013年10月31日收到财政部划拨的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主要研发工作已经完成,并完成了部分机车安装,处于试点验证阶段。

  4、2014年3月5日,辉煌科技、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8,790.77万元。现该合同正在执行中,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暂未确认收入。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7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区7号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海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和事项: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谢春生先生因担任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谢春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紫荆智慧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的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29)、《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31)、《关于设立紫荆智慧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的公告》(2016-032)详见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30)详见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议案2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对议案第2、议案3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30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区7号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利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紫荆智慧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的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29)、《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31)、《关于设立紫荆智慧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的公告》(2016-032)详见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30)详见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6年4月20日,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或“公司”) 、北京东升科技企业加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科技”)在北京与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山资本”)、深圳凯盈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盈通”)及赵凤丽、王小华、王永琼、吕娜、北京赛博风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博风扬”)及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弗科技”)签署了《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辉煌科技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900万元受让嵩山资本持有的赛弗科技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赛弗科技33%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议和批准。

  3、因公司董事谢春生先生担任赛弗科技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北京东升科技企业加速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D-3楼107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军波

  注册资本:1,2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2、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九层F1901-19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葆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策划;项目投资;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3、深圳凯盈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志治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4、赵凤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清华东路17号2011研。

  5、王小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4号内1号。

  6、王永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翠花街8号1栋1单元5楼2号。

  7、吕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4号院46楼504号。

  8、北京赛博风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2楼D101A-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凤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9、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D-3楼1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凤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1.79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三、赛弗科技的基本情况

  1、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备注: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3、本次交易具有一定的溢价,主要基于赛弗科技当前业务的拓展情况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并看好火车站、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WiFi业务发展的场景的前提下,参照交通WiFi行业同类公司的估值而确定的。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协议内容中,辉煌科技为“甲方1”、东升科技为“甲方1”,合称为“甲方”;嵩山资本为“乙方1”、凯盈通为“乙方2”,合称为乙方;赵凤丽、王小华、王永琼、吕娜、赛博风扬合称为“丙方”;赛弗科技为“丁方”。

  1、乙方1、乙方2分别将其持有的丁方实缴注册资本29.03万元(占丁方2%的股权)以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1、甲方2。

  2、甲方1、甲方2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30%股权转让价款270.00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万圆整)以银行转账形式划入乙方1、乙方2指定的账户,剩余70%股权转让价款630.00万元(大写:陆佰叁拾万圆整)于丁方完成此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分别划入乙方1、乙方2指定的账户。

  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就转让出资,乙方在丁方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转由甲方享有与承担。同时,乙方1、乙方2在历次对丁方投资所签署的增资/投资协议约定的全部权利由甲方1、甲方2分别承继。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丁方的全部股权同时自动享有丁方历次的增资/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最优权利。

  4、本协议自协议各方及/或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甲方1履行完毕内部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赛弗科技的部分股权是基于公司对其后续业务发展前景的看好,有利于公司在赛弗科技投资权益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公司“大交通WiFi”战略的更深层次推进。

  目前赛弗科技的业务还处于市场推广阶段,该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因此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辉煌科技的投资占赛弗科技注册资本的比例达到33%,如果后续赛弗科技不能实现盈利,将影响公司的投资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披露日辉煌科技与赛弗科技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股权受让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赛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2016年度1-3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紫荆智慧交通互联网

  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整合交通领域移动互联网资源,积极推进公司“大交通WiFi”战略的实施,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辉煌科技”)拟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与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荆汇富”)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设立“紫荆智能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紫荆基金”或“本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6年4月20日,辉煌科技和紫荆汇富签署了关于设立紫荆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本框架协议”),紫荆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本次投资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议和批准。

  3、本次投资未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C区521室

  执行合伙人:深圳紫荆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1日

  注册资本: 300.5455万元

  企业性质: 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受托管理股权基金;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对外投资合同的基本内容

  1、基金期限:自基金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年,根据基金的经营需要,经营期限届满前紫荆汇富可以确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可延续一年。

  2、基金规模: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目标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紫荆汇富出资1%;辉煌科技出资10%;剩余部分由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89%。经全体合伙人作出合伙人决议,可增加或减少基金总出资额。

  3、基金投向:主要投资于与辉煌科技“大交通WiFi”发展战略相吻合的高成长企业。

  4、普通合伙人:紫荆汇富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基金,负责基金的投资、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及其他活动。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本基金全部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就该等债务对除本基金和其他合伙人以外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不对任何合伙人保证出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或保证投资收益。

  5、有限合伙人:辉煌科技拟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或控制或以本基金的名义进行任何交易。有限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伙协议的约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仅以其出资承诺为限就本基金的债务对第三方承担责任。

  6、合伙协议:本框架合作协议为双方的意向性文件,没有强制法律约束力。后续双方将就本基金签署合伙协议,本基金具体事宜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最终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7、争议解决:凡因本框架合作协议引起的或与本框架合作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申请时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辉煌科技目前正在积极打造“大交通WiFi”战略,已先后布局航空、火车车载、火车站、公交车等多个交通应用场景下的WiFi业务。本次投资设立智能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对交通WiFi领域资源进行整合,更好实现公司的“大交通WiFi”战略。

  紫荆基金的设立将对智能交通互联网行业内相吻合的投资项目进行筛选、立项、组织实施及投资后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消除公司收购项目前期的决策风险、财务风险,提前化解行业风险以及税务、法律等各种或有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紫荆汇富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

  (2)本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无强制法律约束力。该产业基金能否最终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该基金后续的设立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3)产业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设立产业基金能够有效过滤公司投资整合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有利于“大交通WiFi”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与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六、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在本基金设立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河南辉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设立“紫荆智能交通互联网产业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辉煌科技”)与北京七彩通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通达”)本次签订的《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方案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因此,本次投资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辉煌科技董事长李海鹰先生在七彩通达担任董事,后续若公司对七彩通达进行投资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意向书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2016年4月20日,辉煌科技与七彩通达签署了《投资意向书》,辉煌科技拟以不超过1亿元的自筹资金参与七彩通达B轮融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七彩通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北庄镇北庄村华盛路142号政府办公楼223室-1935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邱朝敏

  5、注册资本:3,414.0414万元

  6、主营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

  7、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备注: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辉煌科技拟向七彩通达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2、七彩通达B轮融资的投前估值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

  3、本意向书仅为辉煌科技、七彩通达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性协议,除保密条款之外,本意向书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辉煌科技、七彩通达双方同意,因本意向书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辉煌科技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辉煌科技有权依据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并根据相关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结果及辉煌科技内部的审核批准情况,自由决定是否对七彩通达投资。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

  辉煌科技目前持有七彩通达8.79%的股权,为了保证公司在七彩通达的股权不被稀释,且基于七彩通达在公交WiFi领域的发展前景,公司拟参与其B轮融资。

  五、备查文件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七彩通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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