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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 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通知: 一、股份质押 庄敏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两年。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4月18日办理完毕。 二、股份解除质押 庄敏先生将原分别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63万股、12,500万股(共计13,5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解除质押。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于2016年4月19日办理完毕。 三、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出质人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先生持有公司841,482,488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9%,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已累计质押股份61,2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 2、股份质押的目的: 上述股票质押为庄敏先生的个人投资需要。 3、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庄敏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4、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庄敏先生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归还一部份股票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2)补充质押股票,防止股票平仓。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编号:2016-036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创沅")通知: 一、股份解除质押 日昇创沅将原分别质押给杨智杰、侯蓓蕾的限售流通股3,300万股、6,000万股(共计9,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份质押 日昇创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两年。上述质押已于201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本公告日,日昇创沅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339,992,924股,占总股本的14.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3,656万股,占总股本的14.60%。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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