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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76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主要产品为氨纶。氨纶主要应用于生产针织和机织弹力织物,能显著改善织物的服用性能,被称为纺织品的“味精”。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公司销售网络由公司销售部门和经销商组成。公司设有绍兴、张家港、广东、福建和义乌、海宁六个营销办事处;公司销售部门和技术部门对销售客户进行跟踪调查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我国氨纶行业已逐步进入稳定成长期,随着行业内骨干企业技术进步加快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发挥,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氨纶行业周期性逐步减弱。 近几年来,氨纶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主要表现为采用多头纺、高速纺及连续聚合等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引进节能环保设备,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开发耐高温、耐氯、低温易粘合、抗菌、酸性易染色、黑色等差别化氨纶产品,扩展了氨纶应用范围,提高产品附加值。随着骨干企业技术进步和优势的进一步发挥,行业内规模实力弱、技术升级慢、运行成本高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氨纶行业集中度有望逐步提高,而行业内优势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 目前公司的氨纶生产能力已达11.7万吨/年,是国内氨纶行业发展最早、技术最成熟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产能最大的氨纶生产企业之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5年及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股本1676,800,000.00股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华峰氨纶面对严峻形势沉着应对、逆势突破的一年,在氨纶行业并未如预期回暖的背景下,公司经营团队审时度势,内外兼修,注重产品品质提升,研发多种差别化氨纶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抢占内陆市场的同时积极布局海外市场,设立海外子公司;持续推进节能降耗,深化精细化管理,扩大规模成本效益,巩固并扩大公司竞争优势,经营成果值得肯定。 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重庆“年产60,000吨差别化氨纶项目”一期工程的投产,公司总产能达到11.7万吨,规模效益得到确立,同时公司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差别化产品占比,重视技术创新与管理,在稳定和扩大高档经编氨纶、黑色氨纶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上,全年实现新产品产业化6项,特别是高附加低温易粘合氨纶、酸性易染色氨纶成功产业化,并推向市场。 公司在需求疲软和产能增加两头压力下,发挥和扩大渠道优势,加强开拓市场和服务,公司全年氨纶销量逆势增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25.47亿元,较上年增长7.87%,销量同比上年增长33.42%,资产总额较上年增长21.48%。受氨纶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低迷等因素影响,氨纶销售价格较上年大幅降低,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54亿元,较上年下降38.12%,毛利率较上年减少了5.27个百分点。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比上年均有增加。销售费用增加55.9%主要是因为销量增长33.42%;管理费用增加了12.3%,主要是福利费、办公费、税费、交通费、折旧费和其他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增加70.8%主要是因为短期借款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2家子公司: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自筹资金在土耳其出资设立华峰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万美元,出资后公司持有华峰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7月开始将华峰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设立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出资后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持有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9月开始将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蒋高明先生、董事尤小平先生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潘彬先生、董事杨从登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3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54736.19万元,同比上升7.87%,利润总额31626.79万元,同比下降33.33%,净利润25412.65万元,同比下降38.12%,每股收益0.15元,同比下降37.5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量稳步增长,总资产538501.6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1.48%上述增长趋势反映出公司业务发展保持良好势头。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67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用利润3353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须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及2016年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的《2015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华峰氨纶2015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细则》,201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7.48分,绩效考核系数1.0748;超利润得分49.74分,超利润奖金系数0.4974。 经营管理团队个人薪酬=个人岗位绩效薪金+个人超利润奖金 个人岗位绩效薪金=个人岗位绩效薪金(12个月工资)×绩效考核系数 个人超利润奖金=个人岗位绩效薪金×超利润奖金系数×个人超利润奖金系数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了《2016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书》。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附表,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尤小平、林建一、陈林真、陈章良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周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登载于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暨 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 至2016年5月16日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大道1788号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本通知附件二《网络投票指引》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其他备查文件。 三、投资者交流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大道1788号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司拟参会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约方式:参会投资者于2016年5月13日14:00-17:30通过电话、传真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会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附件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操作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投票代码:362064;投票简称:华峰投票 (3)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01,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0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应关系具体如下表: ■ 注:(i)对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ii)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iii)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的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处理。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拟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 截至2014年9月11日止,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9.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37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0,000,000.00元,计入资本溢价人民币808,37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722,401.1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月19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7月19日。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2015年8月19日归还2,000万元,2015年8月21日归还7,000万元,截止2015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1月19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7月19日。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2015年8月19日归还2,000万元,2015年8月21日归还7,000万元,截止2015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除此之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 4月 1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为90,837.00万元。 注2: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3万吨,第一期实施时间2013年9月-2014年12月,第二期实施时间2015年2月-2016年8月,两期工程全部完工共需36个月。 注3: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3万吨,公司未承诺每期可实现的预计效益。第一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税后净利润7,092.71万元。 注4:201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34,979,596.93元,手续费后利息收入2,257,195.74元,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后使用金额232,722,401.19元。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或“子公司”)为贯彻落实节能降耗的环保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重庆氨纶预计201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工”)采购蒸汽、脱盐水以及污水处理,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关于全资子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公告》。) 关联董事尤小平、林建一、陈林真、陈章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重庆氨纶“年产60000吨差别化氨纶项目”二期(三万吨)于2016年投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上年将大幅增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兴政路28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重庆市涪陵区 @主要办公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尤金焕 @注册资本:9.33亿元@税务登记号码:500102556781535@主营业务:批发、零售易燃液体:苯;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生产、销售己二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2015年营业收入约229517.15万元,净利润约15342.37万元,净资产约90129.86万元。 2、关联关系 重庆氨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峰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双方为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地处同一化工园区,本次交易属于公用工程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生产成本,重庆氨纶向华峰化工采购蒸汽、脱盐水、污水处理相关服务。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 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重庆氨纶与华峰化工毗邻,华峰化工的公用工程先于公司建成,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生产成本,与关联方华峰化工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与该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华峰氨纶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拟向华峰化工采购蒸汽、脱盐水以及污水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华峰氨纶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保荐机构对华峰氨纶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刊登于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四)公用工程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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