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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6-019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进度,预计募集资金近期还有部分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12亿元额度范围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6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6-020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12亿元额度范围内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6-021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2亿元人民币 ●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0号文核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月4日公开发行了4,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5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65.9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45,234.1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月8日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6]48380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尚属公司首次使用部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6年4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累计为16.43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4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利息并扣除相应手续费后)。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公司首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此次借用闲置募集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12亿元额度范围内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三一重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三一重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中信证券同意三一重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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