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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友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舟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73.91%,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到期,较期初减少了9,400万元,增加了银行存款;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51.29%,原因系本期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了供应商; 3、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71.94%,主要原因系公司每月对供应商支付的货款中增加了承兑汇票的比例;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4.29%,主要原因系2015年度的年终奖于2016年年初发放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0.71%,主要原因系公司预提运输费、业务费增加,及收到的材料供应商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0.99%,主要原因系薪酬、业务费、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增加导致; 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7.70%,主要原因系利息收入的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81.39%,原因系公司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龄计提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增加; 4、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33.99%,原因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期产生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96.32%,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对供应商罚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6、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3.8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及所得税税率为25%的子公司利润增幅较大。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2.41%,主要原因系本期较去年同期相比货款回收金额增加,公司每月对供应商支付的货款中增加了承兑汇票的比例,现金支付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2.7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到期理财产品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于2016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友林 2016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162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2016年3月31日公司发布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共计增加1个提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2016年3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以及《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会议补充通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5:00至2016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23名,代表公司股份375,180,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962%,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180,837股。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2名,代表公司股份374,89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568%,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4,890,137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公司股份2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4%,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0,700股;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2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6%。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4,981,63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78,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2,83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26%%;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弃权178,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34%。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83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3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8%;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3%。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93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13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56%;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5%。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93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13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56%;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83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3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8%;反对21,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3%。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83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01,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3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8%;反对201,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63%;弃权1,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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