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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6-040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潇湘华天大酒店长沙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3日 5、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630,910,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19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630,908,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19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0,91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深交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刚 张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由董事会成员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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